中国法院网讯今年5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关于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的专项整治活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协同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对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被执行人开展联合布控措施。近日,在机场公安的协助下,西山法院成功控制一名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被执行人,并督促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你好,这里是机场指挥中心,我们刚刚布控到一则被执行人刘某的订票信息,航班号是CZ6700,起飞时间是今天上午11点15分。”“好的,我们马上赶过来!”执行干警张浩然挂断电话,立马着手准备案件材料,组织人员驱车赶往长水机场。此时距离飞机起飞还有不到两个小时。
抵达机场公安派出所后,值班民警根据被执行人刘某的身份证号并未查询到航班信息,也无相关安检值机记录。就在执行干警以为查找被执行人的希望落空时,一位民警提出用护照号尝试登录查询。五分钟后,显示器前的民警向执行干警招手示意。“是他吗?他是用护照买的机票,现在刚刚过了安检。”“护照号EC26……就是他!”此时乘客已陆续登机,距离航班起飞还有不到20分钟,为避免影响飞机的正常起飞,执行干警请求机场公安将被执行人刘某拦截在登机口,同时立马乘坐机场接驳车赶往44号登机口。
到达登机口后,环顾四周并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身影,据悉被执行人刘某在得知因机票原因无法登机时,不顾机务人员的劝阻执意离开,这让原本胜利在望的控制行动又再次受阻。望着航站楼川流不息的旅客,执行干警顿感茫然,此时寻找被执行人宛如大海捞针,且不确定被执行人是否已离开机场。执行干警又对该楼层逐一巡查,但仍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的踪迹,最后抱着一丝希望拨通了被执行人刘某电话。“我现在已经出机场了,我也不会回来的……”被执行人刘某话音未落,机场登机口的提示音在电话那头响起,执行干警敏锐意识到刘某现在还在候机区内,立即组织两名法警值守在安检出口,同时请求机场公安通过监控继续寻找被执行人。一边通过电话继续做被执行人刘某的思想工作。“我们有问题解决问题,没有办法想办法,我们这边已经掌握了你违反限高令乘机的线索,你想躲是躲不掉的。我和申请执行人这边也已经沟通过了,他们也愿意和你协商,你好好想想,想好自己走出来,我在安检口等你。”执行干警说道。经过半小时的等待,被执行人刘某终于主动现身。他说道:“我为了这次出行准备了大半年的时间,但没想到你们真会在机场等着我……”
随后,执行干警一行人带着被执行人刘某连忙驱车回到西山法院,申请执行人早已在院里等候。在调解室中,被执行人刘某哭诉着近年来被列为限高被执行人后的诸多不便,袒露日常出行的诸多限制。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刘某以分期还款的方式,于2024年7月28日前向申请人支付146829.27元。其中,2023年8月28日前支付12244.27元,剩余每月28日前支付12235元,共计12期内支付完毕。随即,刘某当场履行了部分执行款。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为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强制手段。考虑到被执行人刘某认错态度良好,且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能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西山法院决定慎用善用强制执行措施,对刘某予以口头训诫,并督促被执行人刘某如期履行债务。
强制执行的终极目标,在于衡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双方处境,一方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充分、迅速得到实现,另一方面把被执行人的痛苦降到最低点。唯有如此,方可让公平正义在人民群众心中可感可知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