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法院在医院开庭审理一起占用病房资源案。
武冈法院联合邵阳中院、武冈市农业农村局,在“拦马江码头”联合举行集中销毁禁用渔具暨增殖放流活动。
武冈法院干警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武冈法院干警在武冈市荆竹镇谢必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近年来,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强化矛盾预防,推动矛盾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聚焦源头防范
促进基层善治
人民法庭是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作用,减少群众诉累,是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武冈法院秉着“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理念,推动建立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调解组织及村(社区)自治力量等参与的多元解纷体系,借助网格员、驻村辅警等力量,搭建覆盖全面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据统计,近三年来,武冈法院人民法庭开展进村法律服务100余次,协助处理各类矛盾纠纷800余次。
经过对不同区域涉诉纠纷分布情况、主要类型和成因进行分析,2020年,武冈法院在迎春亭街道挂牌运行武冈首个诉源治理工作站,随后,水西门街道办事处和晏田、荆竹两个乡镇的诉源治理工作站也相继成立。2020年以来,四个诉源治理工作站开展调解指导264次,参与当地纠纷化解561件,委派调解案件260件,进行司法确认34件,开展法治宣传60余次。
“诉源治理工作站既是一个讲法理的地方,也是一个讲情理的地方,诉源治理工作站的人员配备尤为重要。我们聘请退休法官、乡贤等人员组成诉源治理专职工作队伍,构建‘法官+乡贤+联络员’矛调模式,按季度分析常见纠纷的特点、成因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打好矛盾化解主动仗。”武冈法院院长蒋志强说道。
面对人案矛盾,为了更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武冈法院扎实开展“基层化讼止争行动”,通过个案调解指导和定期开展调解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调解员业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精细的司法服务。自2022年以来,已集中培训调解员80余人。
武冈法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村(社区)网格员力量,激活基层法律服务网络,对于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通过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指导前移、调解前移,以非诉引导、联合调解等方式,将可能进入诉讼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于萌芽。
聚焦综合治理
推动矛盾化解
人民法院以多种方式参与社会治理,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既源于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也源于法院自身的角色定位。武冈法院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助力形成以党委领导、法院主推、各部门化解的矛盾化解机制。
在西藏戍边的武冈籍战士阳渊家中突遭变故,其父在工作中触电身亡,案件判决后赔偿款却未能顺利执行。武冈法院党组就此案向武冈市委政法委进行专门汇报,最终在阳渊所在军区、军区军事法庭、武冈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武装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武冈法院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由武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武冈市人民政府报请先行全额垫付执行标的款给阳渊和其家人,在武冈法院执行到款项后,再将款项返还给武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武冈法院副院长谢子华说:“我们始终把矛盾实质性化解作为首要目标,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切实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绩效,为群众提供方便,2022年,武冈法院对人员管理进行了强化,精简速裁团队,组建大速裁团队,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根据案件特性,结合员额法官的工作特点、社会阅历、办案经验等,组建物业服务合同、民间借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专业化审判团队,对简单案件依法使用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程序从简从快办理。2022年以来,武冈法院开展诉前调解案件2795件,诉前调解案件占一审立案数量的56.33%,诉前调解案件成功率达77.25%,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16.71天。
针对专业性较强的医疗、婚姻、交通事故等纠纷,武冈法院设立专门工作室,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19年5月10日,武冈市婚姻家庭调解中心正式在武冈法院挂牌成立,这也是邵阳地区在法院成立的第一个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
武冈法院严格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打破传统“就案办案”模式,积极对接基层解纷力量,吸纳55人加入调解队伍,实现“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有效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2022年以来,武冈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案件2851件,成功化解2072件,化解率达72.68%。
聚焦依法履职
提升执行质效
武冈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始终坚持“审慎、善意、衡平”原则,因案施策,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武冈法院开启终结执行回访机制,执行干警将已经终结执行的案卷又重新打开,及时全面清理历年终结案件,造册后交终结案件管理人建立专门的台账和数据库,设置回访节点,优先采用电话、微信、电子推送等方式进行回访,必要时上门走访。自终结执行回访机制开启以来,执行干警已经回访案件50件、当事人62人,其中22件已经实质履行完毕,17件正在继续履行,11件已经重新立案执行。
“谢谢法官帮我追回赔偿款,被执行人也挺不容易的,我愿意与他达成执行和解,也不再上访了。”刘某向法官说道。
2019年,在肖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中,武冈法院依法判决肖某三年有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肖某在监狱服刑期间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2022年,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肖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财产进行网上查控,但并没有发现肖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却没有找到肖某,后经过多方打听得知,肖某在刑满释放后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由于肖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入了终本程序。
2023年,申请执行人刘某对该起执行案件进行网上信访投诉。武冈法院收到信访交办案件后,立即确定包案责任人和化解专班。经过进一步了解,肖某小时候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出走,其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家庭条件确实十分困难。为了化解该起案件,执行干警先后四次组织肖某和刘某进行调解。在得知被执行人家境和其遭遇后,刘某自愿息诉息访,放弃部分执行款,与肖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这起案件与别的执行案件不同,被执行人是愿意履行赔偿义务的,但碍于自身遭遇和家庭情况的问题不具有偿还能力,所以法院通过做双方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达到案结事了。”武冈法院信访室负责人黄荣良介绍道。
执行信访是听取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呼声和发现执行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窗口,武冈法院始终坚持“接访即办”,实行办案人专案负责,主管领导全程跟踪的工作制度,并设立专门信访大厅,安排领导班子轮流接访,对所有来访当事人做到有人接待、有问必答,及时解决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聚焦职能延伸
营造法治氛围
武冈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发挥庭审的教育功能,通过庭审公开、巡回审判等多种方式,结合案件特点,由审判人员从天理、国法、人情等方面进行教育引导,既让当事人能够更理性地处理纠纷,又以鲜活的事例教育旁听群众。
“司法裁判对于人们的行为具有强烈的指引导向作用,我们在审理一个案件时不是仅限于就案办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实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全国模范法官、武冈法院副院长蒋登忠说道。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已成为近年来武冈法院受理增速最快的案件。武冈法院物业速裁团队通过对大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调查分析、深入小区与业主进行沟通、组织物业公司开展座谈等方式,提炼出其中的普遍性问题,精准施策,对物业公司发送司法建议。司法建议发送后,物业速裁团队定期回访,不断跟进了解司法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
今年3月,武冈法院联合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武冈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迎春亭街道办事处“拦马江码头”联合举行集中销毁禁用渔具暨增殖放流活动。活动现场销毁电瓶、地笼、锚鱼等违法捕捞工具690套,放生6720尾15厘米以上的青鱼、草鱼。购买这些鱼苗的资金则全部来源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缴纳的渔业资源损失补偿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是对环境的极大破坏,今后我们将保护好鱼类资源,争做护鱼人。”围观的群众纷纷表示。
“为进一步营造保护环境的氛围,我们选取有关环境资源典型案例,通过现场放生鱼苗、销毁渔具的方式,显示法院对环境资源犯罪‘零容忍’的态度,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武冈法院行政庭庭长唐剑介绍道。
近年来,武冈法院高度重视法律与道德的融合,采取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提炼、宣传体现公序良俗的典型案例,以“小案件”讲述“大道理”。同时,深度挖掘和弘扬本地“孝善”文化、“和谐”文明、“无讼”传统,培育城乡社区精神,引导人民群众诚实守信、宽容自律。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武冈法院将积极探索融入社会治理新模式,筑牢法治基石,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