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内审理赡养案 现场普法助老维权
2023-07-07 11:31: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方亿 甘兆扬
“百善孝为先,任何理由都不是拒绝赡养老人的借口!”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泗沥人民法庭结合该院“争做周淑琴式法官(工作人员)”活动,在辖区某敬老院内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促使四被告对轮流赡养老人达成共识,切实维护老人合法权益。
原告黄老太年过七旬,育有两儿两女,因身体原因生活无法自理,一直在敬老院内生活。由于四名子女对黄老太的赡养事宜及费用分担均存在较大异议,且黄老太已经欠缴养老院费用。为尽快妥善解决黄老太赡养问题,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多次对四名被告阐释法律法规和人情事理。
庭审当天,承办法官将开庭地点定于敬老院内,当地群众和敬老院老人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该案现场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弘扬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针对黄老太的赡养事宜,承办法官在庭审后会同当地村干部再次对四被告进行教育劝导,全力调和各方矛盾,悉心制定解纷方案,取得了法理情相统一的良好效果。
据悉,为进一步传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贵溪法院积极推行“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的审理模式,持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注入新能量。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