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压泵噪音扰民,谁该担责?
2023-06-27 10:04: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雪平 兰青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小区居民要求物业减噪纠纷案。

  杨某在一新小区购买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屋,打算作为儿子的婚房。2020年下半年,杨某入住后,发现总有嗡嗡的噪音,夜深人静尤为明显,严重影响睡眠。后发现噪音是设在其房子卧室及客厅的正下方二次增压水泵房发出的。

  杨某就该问题找到小区当时的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但一直没有给予解决,后该物业公司退出小区。2021年10月,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后,杨某遂向物业反映噪音情况,经一年多的沟通无果。杨某心神不安,又无办法,今年6月,遂将该物业公司诉至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要求物业消除噪音。

  庭审前,案件由专职调解员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双方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审中,原告杨某提交了其测量的噪音分贝值照片,以证明二次增压泵产生的噪音超过了国家标准,构成了噪音污染,同时认为,既然被告愿意接管案涉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就应当承担由案涉小区产生的各种管理上的义务;被告代理人则认为,二次增压水泵是开发商建造的,该问题是开发商的责任,而物业公司是服务单位,只负责管理。被告公司在二次增压泵管理和维护中没任何收益或盈利,不应承担开发商建设中的遗留问题,且噪音污染需要有关部门的认定。杨某当庭提出鉴定申请,要求对噪音分贝值进行鉴定。

  在了解到噪音鉴定的费用较高后,承办法官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避免双方当事人矛盾的加剧,约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案涉小区,进行实地勘验,一方面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并通过相关案例引导双方调解解决矛盾,一方面引导科学解决办法,尽量减少当事人的物质损失,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对二次增压水泵采取增加隔音棉等隔音降噪措施,原告长期受噪音干扰的问题得以解决,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中,法官不仅依法耐心调解,而且以科学的态度为减低噪音想办法,引导低成本解决噪音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避免升级和激化,显示了法官丰富的调解经验。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也为其他小区业主、物业公司遇到此类情况提供借鉴。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