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矛盾非小事 倾心调解促和谐
2023-06-14 10:50: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沈雪蕾
 

  “小物业”关涉“大民生”,物业纠纷事虽小,却关乎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若处理不当,容易让小问题引发大矛盾,影响社区的和谐安宁。近日,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团队充分发挥调解优势,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案件,使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得到了化解。微信截图_20230614085942.png  2023年5月,淮滨某小区物业公司因业主王某拒缴物业服务费,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补缴拖欠的物业费3097.44元及滞纳金561.41元。

  淮滨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案件虽然标的小,但业主王某人在外地且情绪较大,本案若简单裁判,不仅会激化双方的矛盾,还会影响小区的和谐稳定。为实质化解双方矛盾,承办人金桃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并认真梳理该案案情,发现业主是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井房漏水导致屋内地板损坏才拒交费用,通过与业主的反复沟通,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从小区治理等多个角度耐心解释,最终王某同意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同意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和企业的负担,为以后小区类似案件的解决起到了好的示范作用。今后淮滨法院将充分发挥调解优势,继续坚持为群众办实事,更好地服务群众,践行司法为民。

  法官提醒

  物业纠纷并非某一方的原因,物业公司与业主都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物业费不仅是物业公司提高服务的基础和各项服务开支的来源,更是小区秩序维护、环境绿化及清洁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公共区域维修,以及电梯、配电、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业主与物业公司是相互依存关系,业主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有助于物业公司提供更完善更优质的物业服务,而物业公司只有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才能使业主更自觉地交纳物业费,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以打造更加舒适美好的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