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 初心不移
——记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樊瑾
2023-06-26 09:31: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周桂芳 杨雪
 

  用“辛勤指数”换群众的“幸福指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公正办理每一起案件,妥善解决每一起纠纷,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守初心,担使命,做一名新时代人民好法官。

  在基层法院工作的38年里,我始终把“用心聆听,真诚待人,才能收获信任,让群众满意”作为座右铭,将公心、耐心、细心融入到工作中。我和办案团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奔波在晨曦中、星光下,一路同甘共苦、并肩奋斗。我们愿意用我们的“辛勤指数”,换群众的“幸福指数”,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有人说,樊瑾走路都带着风。

  6月8日十一点半,在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委党校学习的樊瑾一下课,就急忙赶回法院,稍事休息,就投入到一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的调解。经过前期开庭、多次电话沟通,在樊瑾的主持下,三方当事人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保险公司同意二被告分期偿还其代偿的借款本息以及所欠保险费用,纠纷一次性了结。

  这一周,樊瑾每天上午都要到党校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学习。为确保案件正常审理,她把开庭、调解工作都安排在下午,共开庭审理9件案件,调解结案2件。

  “我们田家庵区法院案件量大,作为院领导,要带头多办案、办好案,既可以减轻年轻法官的压力,也给法官作表率,尽快让当事人实现案结事了的诉讼目的。”樊瑾说。

  尽心尽责

  解法结又解心结

  自从1985年到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以来,樊瑾先后在刑庭、民庭、人民法庭工作,在审判一线度过了她人生的芳华岁月。樊瑾工作时间最长的部门,是泉山人民法庭。

  泉山法庭受理的多是婚姻家庭、继承、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小案里有大民生,樊瑾时刻把老百姓的急难愁盼挂在心间,不论案件大小,她都深入了解案情,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始终把调解贯穿在诉前、庭前、庭中、诉后各个环节,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合意。她创设了“分层递进调解法”,按照倾听、共情、疏通、梳理、化解的调解步骤,分不同层次递进调解,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选择不同的调解方法。在倾听阶段采取耐心倾听法,让当事人先把心中的怨气发泄出来,让其充分发表意见后恢复平静;在共情和疏通阶段采取唤起亲情法和分析过错法,寻找矛盾调和点,准确获取感化点,指明各自过错,引导自我估量,唤醒双方的良知和理智;在梳理和化解阶段,采取批评教育法和褒奖激励法,促使双方深刻反省,鼓励激发当事人的正面情绪和树立良好的家庭观念及道德风尚,促成案件最终化解。

  “我恨死他们了,我坚决不同意调解。”2019年,在办理一起继母与继女之间的遗产纠纷案件时,樊瑾打电话给继女进行调解,当事人斩钉截铁地说。

  案件中的女儿与继母一起生活多年,原本感情还算融洽,后因父亲去世前留下的遗嘱中说女儿待他不好,把所有财产留给继母,引发激烈矛盾,母女俩形同陌路。失控的女儿经常发信息辱骂继母,甚至到继母家中烧纸。樊瑾经深入了解,发现母女有感情基础。她先通知继母到法庭做调解工作,与她一起回忆与女儿过往共同生活的点点滴滴,渐渐打开了老人的心结。

  接着,樊瑾又把老人的女儿喊来,语重心长地对她说:“你多想想之前你妈妈对你的付出和关爱,虽不是亲妈但胜过亲妈……”一番细心劝导,女儿有所心动。樊瑾又严肃指出,到继母家中烧纸、发短信辱骂不仅伤感情而且违法,女儿听后低头认错。

  樊瑾见双方对抗情绪有所缓解,遂把握时机组织双方当面调解。两人相见后,女儿眼含热泪走向母亲,拉着母亲的手说:“我知道爸爸去世,你很难过,我也知道你疼我,以前是我做得不对,对不起!”

  一句轻轻的对不起,母亲心里所有的怨恨全都放下,抱着女儿放声大哭。泪水洗去了两人的怨言、委屈和孤独,冲开了隔阂。两人爽快地达成了遗产分割协议,和好如初。

  “我想再完备的法律,也不能规制所有的关系,唯有爱,才能融化一切坚冰。法官不仅仅要用法律判断谁对谁错,更要用真情和真心让当事人放下隔阂。”樊瑾说。

  樊瑾审理过一起朱某诉孔某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案。孔某是一名下岗女工,为了给儿子购置婚房,经中介介绍与朱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个人银行征信问题迟迟未能办理贷款,被朱某诉至法庭,要求赔偿违约金。

  “为买这套房子,家里人都在埋怨我,儿子生气离家出走了。我想都是我的错,才把这个家搞成这个样子,一气之下就从二楼跳下摔成骨折。我不是不想买这房子,只是贷款办不下来。求法官救救我们这个家。”樊瑾清楚,一套房子对这样的家庭意味着什么,但她认为,同情归同情,法律的底线必须坚守。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违约,但法律对合同违约是有规定的。”樊瑾一方面对她进行开导,一方面向她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判决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孔某支付朱某违约金4000元。宣判后,孔某认识到自己的违约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感谢樊瑾所做的工作。

  樊瑾告诉她,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遇到法律上不懂的问题可以给她打电话,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法律观念不强、身处纠纷又渴望得到法律支持的老百姓,都是没有办法才来法院起诉,要的也就是一个理。”樊瑾说,“作为法官,我们都要把法理和他们讲清楚,法结、心结一起解,这样无论是胜诉还是败诉,他们都能接受。”

  敢于担当

  助力城市发展

  田家庵区是淮南市主城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矛盾纠纷逐年增加。田家庵区法院长期以来受理案件数居高不下,2022年受理案件20929件,审结20826件,结案数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泉山法庭作为城区法庭,实现职能转型,参与全院专业化审判,主要负责集团诉讼案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

  近年来,因部分楼盘的开发商采取分割产权的方式进行商铺销售,由此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明显增加。这类案件往往案件数量多、涉及当事人多、标的额大、利益冲突多、处理难度大等,处理不当,就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辖区稳定和营商环境。

  “办理集团诉讼案,要敢于担当,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好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注重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尽量避免因为诉讼期限过长造成损失。”樊瑾说。

  海沃世贸商城楼盘位于田家庵核心区,地理位置优越,离火车站仅一路之隔。商城开发期间,开发商海沃公司将商城的商铺分割为面积不等的商铺对外销售,并对外宣传商铺回报率高。千余名业主看到宣传后,购买了产权分割式商铺。没想到的是,后来运营商跑路,导致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业主们怨声载道,要求开发商赔偿。

  泉山法庭受理这批群体性诉讼案件后,考虑到案涉商铺的特殊性,樊瑾第一时间上门实地查看商铺,发现海沃世贸商城大部分商铺处于未经营状态。她认为,大量商铺闲置,不仅损害广大业主的利益,还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了解此情况后,樊瑾耐心接待业主代表,倾听他们的诉求,根据业主们的诉求以及相应的证据,对他们辨法析理,引导他们进行诉讼保全,为后期执行打好基础。业主们很快打消了顾虑。

  办案过程中,樊瑾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通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联系有相同情况持观望态度的未起诉的业主,倾听业主的意见,努力一揽子解决问题。案件开庭后,及时下判,有力地维护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业主代表特地给樊瑾及办案团队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樊瑾公平公正办案,赢得了业主们的信任。商城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及后来的招商过程中遇到法律上的问题,都会向樊瑾咨询。

  “真的非常感谢樊法官,感谢她维护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支持商城正常运转。” 海沃世贸商城业主委员会委员吴家龙说。

  如今,一大批商家入驻海沃世贸商城,商城逐步步入正轨。

  情法交融

  维护少年权益

  2021年下半年开始,樊瑾分管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她秉持“在关爱中审理、在保护中判决”的司法理念,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拓展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多层次的知识面,综合运用道德约束、心理疏导等多种方法,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小勇和小宇是淮南某幼儿园的同学。2021年一天下午放学后,在幼儿园玩耍时,小宇踢伤了小勇的下体,导致小勇住院手术治疗。

  “自从手术后,孩子一直喊疼,也变得不爱说话了,我们做父母的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小孩子互相打闹出了意外本来没什么,但事后小宇的监护人和校方的态度实在让人心寒。我孩子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伤害,这个事儿必须得给个说法。”小勇父亲来到法院,气愤地说道。

  “如果受伤的是你的孩子,你的心情又会如何呢?如果上了法庭,孩子们之间的友谊也将被抹去,两家人以后又该如何相处?”樊瑾希望小宇的父亲能够换位思考。一开始百般推脱责任的小宇父亲陷入了沉默,终于意识到自己的不对,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樊瑾又趁热打铁做幼儿园负责人的思想工作。“我之前了解过,幼儿园一直都非常受孩子和家长的认可,虽然是放学时间,但是事情发生在幼儿园里,如果老师监管到位,就不会发生这样的问题。”樊瑾的一番话,让幼儿园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责任。

  后来,小宇的父亲和幼儿园的负责人郑重地向小勇及其家人致歉,并进行了赔偿,纠纷圆满解决。

  “以后孩子们还是同学,大家要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双方握手言和后,小勇父亲脸上的愁容逐渐散去,笼罩在两个家庭之间的阴霾也烟消云散。

  “孩子之间嬉戏打闹发生意外,如果家长和校方之间缺乏沟通处理不当将会加剧矛盾,我们法官需要在其中穿针引线,建立沟通的桥梁,呵护孩童的纯粹友谊,真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樊瑾记录下办案感想。

  倾囊相授

  引领青年成长

  从事司法工作38年,樊瑾是田家庵区法院名副其实的“老人”。她说,“传帮带”是她的责任,更是她心甘情愿的付出。她对待年轻干警,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毫无保留地传授办案经验,帮助年轻人快速成长。

  遇事不会找樊专委,这是许多年轻干警的共识。

  “我很幸运,能遇到樊老师。”每次提起樊瑾,田家庵区法院党组成员、泉山人民法庭庭长郝荣琦都心怀感激。

  2013年,郝荣琦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刚调到泉山法庭工作,就遇到一起棘手的案件。该案涉及申请变更监护人,一名丧失行动能力的老人被小儿子送到养老院,大儿子发现母亲在养老院的条件堪忧,遂起诉到法庭,申请变更自己作为老人的监护人,要求把老人接回家照顾。

  案件审理中,小儿子掌握着老人的工资卡,坚决不同意把母亲接回家照顾,更不同意把哥哥变更为监护人。如何与一个年纪大且文化水平不高的当事人沟通,成为郝荣琦当上法官后遇到的一个难题,她向庭长樊瑾请教。樊瑾教她和老人沟通的方法,还陪同郝荣琦来到被告家中宣判。没想到被告情绪激动拒绝签收,甚至将判决书扔在郝荣琦的身上。

  “我当时真的很气愤,又很年轻,遇到这样的事情一下子真不知如何处置。”郝荣琦说。没想到樊瑾轻轻地拍了拍郝荣琦的肩膀,弯腰捡起落在地上的判决书,回过头来耐心地安抚被告情绪,然后认真释法说理,从他母亲需要更细心照顾的现状,到其哥哥主动承担赡养义务的美德……看被告已经能接受判决结果,又严肃批评了被告对接受判决书的态度。最后,被告心服口服。

  “我很佩服她,在她身上,我看到了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临危不乱的处事能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她一直是我学习的榜样。”郝荣琦说。

  学习榜样,成为榜样。有了“全国模范法官”樊瑾这个好“师父”,郝荣琦进步飞快。2023年1月,郝荣琦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