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达八十万元 三原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
2023-06-14 10:39: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被告人吴某退赔被害人段某人民币777000元;对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被告人吴某2021年初在三原县高渠乡申家村经营一家全屋定制家具厂,2022年5月份招聘段某在其厂里上班,同年6月两人发展为情侣关系。自2022年7月3日至10月9日,被告人吴某趁晚上段某睡觉期间,多次用段某的手机,将段某银行卡内八十万零两千元,通过微信转到自己的微信内。为防止段某发现,被告人吴某每次将微信转账记录删除,并将银行短信予以屏蔽,吴某将盗窃来的钱用于平时消费及厂子的周转。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查明,被告人吴某及其家属向被害人总共退赔人民币250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人民币8020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综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