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源治理就是在执行案件的前端建立各项机制和举措,通过教育引导、强制威慑等方式,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义务,帮助权利人及时兑现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
张某把从村小组承包过来的土地转租给陈某,后因双方发生纠纷诉至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由张某退还陈某部分租金款,陈某将土地恢复原状并返还给张某。后双方都未履行各自义务,张某要求陈某拆除土地上安装的农用灌溉管道,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土壤进行检测,以确保后续能顺利把土地返还给村小组,但陈某不愿意进行检测,双方僵持不下。张某遂申请了强制执行。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在执行立案之前,嵩明法院将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开展执行前督促履行工作。在执行干警的指导下,调解员联合基层调解组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阐释、解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即履行了各自义务。案子还未进入执行阶段便得到了圆满解决。
2022年初,嵩明法院尝试推行执行前督促履行制度,经过不断优化,于2022年底正式推行。通过发挥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的优势,积极调动社会基层组织、专业化组织、社会团体特邀调解力量,创新探索“1433”工作机制,即落实“1套”制度设计、抓住“4个”关键环节、用好“3种”力量组合,解决“3个”现实难题,力争达到案结事了、减少诉讼案件的衍生案件、使纠纷真正化解在法院之外的目标。
落实“1套”制度设计,全面铺开、一体推进
为确保法院全领域系统无偏差落实执行前督促履行制度,嵩明法院立足案件增长点的实际,强化制度设计,将立审执工作要求、衔接、保障等作了统一安排,要求部门按照标准抓落实。2022年11月,印发《嵩明县人民法院执行前督促履行工作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对实施执行前督促履行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强化任务落实及保障。
2023年3月,全县执行联动会议在嵩明法院召开,法院与各单位签署了《执行联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包含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财政局、纪委监委、组织部等联动单位的职责,要求各单位在抓执源治理工作时按照责任分解表抓调度、抓落实,助力执行案件的优质高效办理。
抓住“4个”关键环节,无缝衔接推进
嵩明法院牢固树立“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坚持诉源治理与执源治理协同推进,形成了“诉前调解督促履行”“诉中告知执行风险”“执行前财产控制”“执行阶段力促和解”的四段式督促机制,最大化保障当事人权益。
抓住执行前后4个关键环节,一是全面运用执行通知书前置效应,在所有具有履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尾部加入《拒不履行义务风险告知》内容,并口头予以释明,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文书内容;二是建立执前督促履行工作机制,除当事人下落不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不能开展执前督促的案件外,其余案件应确保开展过执前督促工作,委派特邀调解员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环节;三是利用执行分案前运用传统调查这一关键环节,协同义务人所在社区向当事人及其家属发放《督促履行告知书》,进一步提高当事人的自动履行率;四是强制执行前运用“集中约谈”法宝,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助力诚信社会建设。2023年,嵩明法院充分利用在财产查询阶段的空档期,开展首执案件被执行人集中约谈,有效扫除了被执行人的法律认识盲区,进一步提升执行成功率。
用好“3种”力量组合,链条式推进
为提高执前督促履行制度的工作成效,嵩明法院组建了“1+N”督促履行人才库,即“执行+调解员”“执行+审判员”“执行+专业团队”的“链条式”督促。其中,“1”是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负责指导开展督促履行工作、沟通协调及登记统计相关事项;“N”是具有法律专业特长的特邀调解员、调解经验丰富的基层调解员、定分止争的法官、强制威慑力的执行团队等。
此外,嵩明法院还建立了统一的管理机制、考核制度、保障制度等,明确“1”和“N”各自的职责,同时根据工作量和成效每月兑现补助,有效促进了“N”力量的积极性,大大提升督促履行的效果。
解决“3个”现实难题,实现执行工作向优转变
针对执行中出现的“双方对抗性强、申请人权益实现难、被执行人信用恢复难”三大现实难题,嵩明法院注重从保障机制上发力,实现工作持续稳定推进。
一是把强制执行理念、诚信理念贯穿在诉前调解中、立案中、应诉中、庭审中、判前判后全流程,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有情可共、诚实守信;二是充分运用法律文书生效后保全手段,在督促履行案件开展之前,指导当事人填写格式化《法律文书生效后保全案件移送执行表》,及时对义务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进行查控,确保督促履行期间,可供执行财产的安全性。在保全督促期间,尽力促成双方和解,避免因进入执行环节公开的执行信息给义务人带来商业信用壁垒。同时,全力帮助义务人尽快恢复信用,这对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高效便民的营商环境有一定积极意义。
自2022年底推行执行前督促履行制度以来,嵩明法院共发出《拒不履行义务风险告知》内容的法律文书3100余份,开展执行立案前督促案件167件。其中,有33件案件均在执行程序启动前全部予以化解,1家小微企业因该项措施的运用未影响其信用,其工程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嵩明法院执前督促履行制度推行近一年来,虽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在执源治理深化中,还没有发挥明显作用,在经验提炼、成果转化上还需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