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郭惠容)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行执行“一件事”改革,探索开展执源治理工作,建立起执前预防督促、执中高效化解、执后破产兜底的“三阶推进式”执源治理新模式,努力打造执行案件全链条、一体化管控体系,有力激活治理“源动力”,跑出执行“加速度”。2022年来新收首执案件7120件,同比下降6.55%。
“执前督促+失信预警”,发挥自动履行正面效应
“法官,我看了你们和判决书一起寄来的失信警示函,才知道原来不主动还钱,要承担这么多的法律后果。今天我想来主动偿还债务。”在三元法院执行服务中心,一名张姓当事人对执行法官说道。在执行服务中心执前督促窗口工作人员和诉讼审判法官对接后,张姓当事人将其拖欠原告李某的欠款25000余元通过手机转账方式当场履行。
据了解,该案系民间借贷案件,被告张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李某借款25000元,借款到期后,李某经多次催讨未果,便向法院起诉。开庭宣判后,承办法官根据该院关于执源治理的工作要求,在送达判决书时一并向被告张某送达了《自动履行告知书》和《失信警示函》。张某签收文书后,得知了不主动履行的法律后果,便在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前,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据悉,近年来三元法院推行《执行通知书》《自动履行告知书》和《失信警示函》“两书一函”前置送达机制,将执行通知书内容嵌入裁判文书,并在送达裁判文书时一并向当事人送达《自动履行告知书》和《失信警示函》。2022年来,该院共发出两书一函3405份。另外,该院还制定了《三元区人民法院执前督促履行制度》,2022年来发出《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143份,在执行服务中心设立执前督促窗口,常态化接待愿意主动履行或有和解意愿或矛盾较大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促成执前和解案件212件。
“繁简分流+正向激励”,推动执行过程提质增效
“小黄,这个案件是没有财产的案件,分流给速执团队,快速执行。”
“小林,这是有抵押财产的案件,请在做好查封手续后,第一时间分流给实施团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小黄,这批相同被执行人的案件,要分给同一个承办人可以合并执行,节约执行资源,提升效率。”
在执行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每天都能听见这样的分流安排。据悉,为提升执行效率,推进执行过程提质增效,三元法院在执行案件立案后,由执行前端工作人员结合案件的案由、申请标的额、查控结果等预估案件执行情况,识别案件类型,批量细分,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即经初查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由速执团队快速执结;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或疑难、复杂案件,则转入财产处置团队;而对执行对象相同、被执行人相同或申请执行人为其他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的案件,则在立案时就合并执行,减少案件内部流转时间。2022年来,共速执案件3924件,合并执行案件256件,结案平均用时缩短11.5天。
此外,该院还严把终结案件关口,实行恢复案件前局领导审批制,减少因违规终本、随意终本、违规终结导致的恢复案件数量上升,2023年恢复执行案件立案同比下降8.9%。
建立执破一体,实现执转破常态化运行
“陈某,你所申请执行的三明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案件在我院的案件已有数十件,经我院穷尽执行措施,目前所有案件均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你是否需要将该公司移送执行转破产审查?”
“我希望法院执行后,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我同意移送执行转破产,通过破产程序希望能够实现部分清偿。”
针对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该院在执行立案首次约谈中,对可能符合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人,会征询申请执行人是否申请执转破的意见,经有关当事人同意后及时将案件移送破产程序。同时优化“执转破”审查程序,执行机构已经完成的财产查控结果、评估结论及处置结果,如评估、鉴定、审计、拍卖等行为,其效力可延续至破产程序中的,相关程序无需再次进行,避免重复劳动。
对被执行人属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提示或引导当事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促进巩固市场主体,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通过执转破程序,让尚未进入诉讼、执行程序的“潜在”债权人通过申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一并得到清偿,实现“诉源”“执源”双下降目标。2022年来,该院共移送执行转破产案件12件,潜在化解80余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下一步,三元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执行机制创新,打好执源治理“组合拳”,为当事人提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渠道,助推树立和谐诚信的社会导向,推动构建协调有序、衔接顺畅的执源治理大格局,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