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长期出差遭遇限消令 被执行人忙还款
2023-06-12 16:09:57
 

  中国法院网讯(张隆 甘兆扬)“执行法官,能不能解除我的限消令,无法购买动车票对我影响太大了!”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内,神情焦虑的被执行人沈某正向执行法官表达请求。日前,贵溪法院根据“赣鄱利剑”百日执行行动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失信惩戒措施威力,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悉,被执行人沈某向申请执行人杨某借款14万元后一直未予偿还。为追索借款,杨某起诉沈某,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沈某向杨某偿还借款本息1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沈某依然拒绝还款,杨某在数次催讨无效后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付,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强执申请后依法对被执行人沈某采取了冻结账户、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同时多次对其阐明法律规定和执行政策。但尚未意识到失信后果的沈某态度十分消极,屡次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还款义务。

  在惩戒措施的制约下,被执行人沈某很快感受到了压力。原来,在某公司任职的沈某因工作原因需长期出差,在限消令的约束下,沈某既无法购买动车票,也无法乘坐列车软卧。在出行受到严重影响后,叫苦不迭的沈某终于“绷不住了”,其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请求解除失信惩戒。针对沈某提出的请求,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只有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才会依法解除相关惩戒措施。在强大的法律威严面前,被执行人沈某赶忙转变态度,表示愿意遵照生效判决还款。经执行团队耐心调解,沈某与申请执行人杨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沈某先行兑付部分执行款,剩余款项分期付清。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执行部门在征得申请执行人杨某同意后,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人沈某的失信惩戒措施,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失信惩戒措施一旦加身,被执行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将面临寸步难行的尴尬局面。及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被执行人面前的唯一坦途。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