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2)》
2023-06-05 20:52:18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2)》及典型案例、《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2)》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忠梅、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竹梅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1.jpg图为发布会现场。摄影:胥立鑫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是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今天是“世界环境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2)》及典型案例,全面总结上一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经验和成效。本场发布会还邀请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忠梅教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司法研究中心的《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2)》。两个报告同时发布,旨在展示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融合发展的最新成果。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22年,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推动环境法治进程。《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2)》年度报告,从围绕中心立足大局、服务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践行促公正提效率、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丰富法律适用规则、推动环境资源法律体系健全完善,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聚焦现代环境治理、增强协同联动和服务保障能力,深化国际交流合作、贡献建设清洁美丽世界中国智慧六个方面,对2022年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多角度、多层次展现了人民法院以更高的审判质效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司法需求,以更准的问题导向推动生态环境资源法律体系完善,以更强的靶向举措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以更优的司法样本扩展中国环境司法的国际影响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生动实践。

  一、2022年,人民法院持续忠实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责,执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不断提升。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73177件、审结246104件。

  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推动法律统一适用,制定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持续强化环境司法政策指引,组织召开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暨第一次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并研究制定会议纪要,出台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司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等司法政策,与生态环境部等中央单位联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持续加强类案指导,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10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等典型案例5批60件;积极配合相关立法工作,就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文物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研提立法意见,促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网日益科学严密、系统完善。

  人民法院坚持绿色理念,完善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机制,参与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动,妥善处理涉企业案件中的环境问题。“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环境污染犯罪,依法严惩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环境污染行为,积极配合污染物协同控制。注意审查涉诉企业是否符合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要求,营造绿色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生态优先,持续多元化设立法律服务点、巡回审判点,着力提升系统治理水平。依法惩治危害长江鲟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依法打击盗采泥炭土行为,加强黑土地保护;开展“拯救蚯蚓”行动,守护“粮田沃土”;引导污染型经营主体有序退出,促进相关政策和补偿机制完善,服务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坚持低碳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确立的原则、制度要求,依法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相应职责,结合现代公司治理理念引导企业改进技术工艺。明确碳汇认购的适用条件,探索适用以购买碳汇减排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司法措施。

  二、2022年,人民法院持续深入推进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截至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30个高级法院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均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继南京、兰州、昆明、郑州设立环境资源法庭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长春、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专业机构四级法院全覆盖不断完善。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持续推进。新设长江上游生物多样性保护、黄河口湿地、汾河源等生态司法保护基地,融合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等功能,拓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广度和深度。着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积极研判选任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问题。初步建成并上线运行“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平台,为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提供支撑。

  三、2022年,人民法院持续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协同联动。主动将环境资源审判融入长江、黄河、京津冀等国家流域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不断深化跨域司法协作。健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主管机关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件协作、普法联动、联席会议等机制,探索建立将“林(田、河、湖)长制”与“法官进网格”相结合的联合巡查制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的维度和范围进一步扩展。完善多元解纷。推动生态环境源头保护和诉源治理,加强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配合,注重矛盾的基层化解、就地化解。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发送司法建议,依法监督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推动生态环境共治。深化法治宣传。深耕六五环境日集中普法宣传品牌,持续创新司法公开和以案释法方式方法。依托车载法庭、云上共享法庭等打造便民司法,把生态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2022年,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国际环境司法多元化共享平台展示中国环境司法经验和成就,讲好中国环境司法故事。最高人民法院向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推荐第三批10件中国环境司法典型案例,以及2020、2021环境资源审判年度报告;配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落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及配套典型案例;举办“气候变化司法应对”国际研讨会和中德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讨会,出席人类环境会议及斯德哥尔摩“法官与环境法”国际研讨会,国际交流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坚持能动司法、履职担当,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以高质量环境司法服务,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再立新功!

  附:《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2)》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