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法院法官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从5月11日开始,按照市委“大练兵”工作部署要求和该院工作安排,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开展庭审观摩系列活动。
5月11日,在第十二审判法庭,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观摩活动正式拉开序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靖及在家院领导和专委、部分三级高级法官,共同组成考评组,参加了庭审观摩。此次庭审的是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由审判监督庭庭长刘馨宇承办。整个庭审过程审判长思路清晰,归纳争议焦点准确,庭审指挥得当、严谨规范,合议庭成员之间配合密切、节奏流畅,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庭审结束后,考评组立即召开现场点评会,重点围绕庭前准备、庭审程序、争议焦点归纳等方面进行了打分。
王靖在点评讲话中指出,法庭是法官的“战场”,庭审是公正的保证。庭审过程一定要注重司法礼仪和审判流程的规范及效率提升,既要用法言法语体现法庭的严肃性,更要情理法相融合,用朴素生动的语言做好当事人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她强调,院庭长带头办案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表现之一,不仅可以发挥带头作用,更重要的是庭审经验丰富的院庭长可以通过亲历庭审和裁判,发现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推动司法改革,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庭审观摩活动作为法官岗位练兵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后要常态化开展业务竞赛,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都要积极参与进来,在实战中共同提升司法能力。
为了高质量开展好该系列活动,市中院制定了专项活动方案,明确了观摩评比范围、时间及步骤、评审方法及结果运用,通过现场观摩庭审方式,对法官办案能力全面考察锻炼,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下一步,市中院将按照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方案确定的步骤,认真开展好庭审观摩活动,将司法公开与庭审规范化相融合,更好地提升法院庭审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