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办好了,以后不用为这个事情烦恼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接待室内,当事人刘某在递交手续时,高兴地向法官诉说着心里话。
2022年3月,成武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原告刘某诉被告某民政局确认婚姻登记证无效一案,经审理查明,2017年案外人吴某冒用第三人身份信息和原告刘某在某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吴某因诈骗罪被判处刑罚,原告刘某以婚姻登记证无效提起行政诉讼,却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无效情形。若向原告释明起诉被告撤销婚姻登记行为,又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为避免程序空转,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袁雪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2021年11月18日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三项规定,于2022年5月向某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局行使自我纠错机制,撤销案涉婚姻登记证。某民政局研究采纳了司法建议,于2022年6月作出撤销决定,原告刘某诉讼请求实现,也向成武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既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程序,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成武法院不仅通过个案审判定分止争,更注重人民法院的司法责任和社会担当,发现有关单位存在问题的,依法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书面建议。
“感谢法院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希望继续提供宝贵建议。”收到法院司法建议后,某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回函中表示。
今年1月,成武法院在受理原告李某要求确认被告某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无效一案,在审理过程中,行政审判庭法官审阅被告执法卷宗材料时,发现该局对限期拆除通知未有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程序不当。
成武法院行政审判庭随即向该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司法建议,明确告知其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建议该局在以后的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规范执法。该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积极回应,采纳了法院的司法建议,主动撤销了被诉行政行为,原告同时申请撤回起诉。
近年来,成武法院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坚持为重点执法领域行政单位提供精准建议和及时有效决策参考,加强与被建议单位联络沟通,紧盯落实,提出的司法建议全部得以采纳并落实到位。同时,该院通过以案说法、讲授法治课、业务交流等途径,促使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努力实现行政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据统计,2022年,成武法院新收行政案件47件,与2021年同期相比下降30.88%,与2020年同期相比下降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