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德国政府向欧盟理事会交存了其对《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批准书,自此,协议的批准程序已全部完成,将在德国交存批准书后第四个月的第一天,即2023年6月1日生效,欧洲统一专利法院也将于该日正式运行。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是欧盟框架下新设立的、专门审理欧洲专利和欧洲统一专利侵权及无效案件的超国家层面的法院。它的成立,将极大提升欧洲专利保护效率,增强欧盟在国际知识产权治理领域的话语权和主导权。
统一专利法院的法官经过一系列的招录、选任程序,将于2023年6月1日开始投入审判工作。现将统一专利法院的组织架构、法官招录和任命、人员配置、福利保障、工作时间等予以介绍。
一、组织架构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体系包含两级法院:一审法院和上诉法院,另设登记处。一审法院包括中央法庭、地方法庭和地区法庭。原定中央法庭本部设在法国巴黎,在伦敦和慕尼黑设立两个分庭,因英国脱欧,现改为巴黎和慕尼黑设立两个中央法庭;地方法庭由成员国在其国内设立;地区法庭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成员国联合设立。地方法庭和地区法庭的地点均由成员国自己决定。
目前设有维也纳、布鲁塞尔、哥本哈根、赫尔辛基、巴黎、杜塞尔多夫、汉堡、曼海姆、慕尼黑、米兰、海牙、里斯本、卢布尔雅那13个地方法庭和1个由爱沙尼亚、立陶宛、瑞典联合设立的北欧—波罗的海地区法庭。上诉法院设在卢森堡。登记处设在上诉法院,并在所有一审法院设立分处。
二、法官招录和任命
2021年8月,德国作为使生效条件达成的最后一个国家批准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为保证协议生效后顺利过渡到统一专利法院运作阶段,欧盟专门制定《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临时适用协定》,并已于2022年1月19日生效,欧洲统一专利法院自此进入最终筹备和软启动阶段。
2022年2月22日,负责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筹备工作的行政委员会组建咨询委员会,负责招录和选拔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法官。
咨询委员会包含数名具有专利或知识产权经验的在任或前任法官,如法国最高法院的名誉法官西尔维·曼德尔(Sylvie Mandel)以及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前法官乔金·博恩卡姆(Joachim Bornkamm)。咨询委员会称此次将招录近90名法官。招录条件如下:专利领域的审判经验、能力出众,且应当掌握至少一门欧洲专利局的官方语言。其中,法律法官应当具备所在国任命法官的资格;技术法官应当具有大学学历,具备该技术领域专业知识以及涉及专利审判的相关民事法律知识。
法官招录活动于2022年3月底启动,共收到大约1000份报名申请,其中三分之二申请技术法官,德国和法国几乎所有的专利法官对这次招录报名了。
报名截止后,咨询委员会根据报名情况提出最适合人选名单,由统一专利法院行政委员会根据该名单任命法官。
2022年10月19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官方网站公布了85名一审法院及上诉法院的法官名单,哥本哈根地方法庭的法官名单没有公布。已公布的85名法官中,包括34名法律法官和51名技术法官。
上诉法院的法律法官共7名,2名来自德国,2名来自荷兰,其他3名分别来自法国、荷兰和意大利。
一审巴黎中央法庭的法律法官有4名,分别来自法国、荷兰、意大利和保加利亚;一审慕尼黑中央法庭的法律法官有2名,分别来自德国和法国。维也纳、布鲁塞尔等13个地方法庭和1个由爱沙尼亚、立陶宛和瑞典联合设立的北欧—波罗的海地区法庭拟任命法官22名,此次任命了21名,分别来自法庭所在国或地区。
51名技术法官涵盖生物、化学及医药、电子、机械工程和物理五大领域。其中,机械工程领域最多,有16名;化学及医药领域次之,有10名;电子领域9名,生物及物理领域各8名。法官任期为六年,可续任。
上诉法院院长由来自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Klaus Grabinski担任。一审法院院长由来自法国的Florence Butin女士担任。主席团由上诉法院Rian Kalden女士(荷兰)和Ingeborg Simonsson女士(瑞典)以及一审法院的Camille Lignieres女士(法国)、Ronny Thomas先生(德国)和Peter Tochtermann先生(法国)组成。主席团负责法院的管理工作,将在法院开始运作之前履行职责。
公开信息显示,上诉法院院长Klaus Grabinski,1962年出生,具有将近三十年的专利审判经验,曾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担任法官,2000年进入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专利审判庭工作,具有丰富的处理专利侵权和专利无效行政纠纷的审判经验,撰写了多篇涉及专利法的评论及文章。Klaus Grabinski较早参与了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的筹建工作,曾参与起草《统一专利法院协议》以及《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程序规则》工作,被称为“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最重要的人”,“具备国际视野、能力出众的法官”。一审法院院长Florence Butin,曾在巴黎初审法院第三审判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担任法官,2021年9月,调至巴黎上诉法院工作。
三、相关福利保障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为所选任的法官提供与其他国际法院法官相当的工资、津贴以及养老金等其他社会保障。
一审法院全职法官的基本月工资为18089欧元(扣除税费等净月工资约为11000欧元);上诉法院全职法官的基本月工资为20062欧元(扣除税费等净月工资约为12000欧元);一审法院院长和上诉法院的院长的月工资相对略高,分别系所在审级法院法官基本月工资的105%。
登记处登记长官的基本月工资为20062欧元,登记副长官的基本月工资为18089欧元。
兼职法官将根据其工作时间按照比例获得基本工资以及津贴。
四、法官特点
从目前公布的法官名单来看,欧洲统一专利法院任命的法官有以下特点:
多元化。无论是法律法官还是技术法官均来自多个国家,且地方法院和地区法院的法官均来自各所在国或地区。而且,根据《统一专利法院程序规则》的规定,上诉案件的合议庭应当由不同国籍的5名法官组成。在法官选任工作中,熟练掌握欧洲专利局的官方语言(英语、德语、法语),并且能够在跨国、多语言环境下工作的能力是选拔法官的考虑因素。
专业化。根据《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第15条以及《统一专利法院规约》第2条的规定,统一专利法院的法官应当具备专利领域的审判经验、能力出众、掌握至少一门欧洲专利局的官方语言。其中,法律法官应当具备所在国任命法官的资格;技术法官应当具有大学学历、该技术领域专业知识以及专利审判的相关民事法律知识。
以德国和法国法官居多。统一专利法院任命的85名法官中,27名法官来自德国,17名法官来自法国,还有1名法官具有德国、法国双重国籍。上诉法院及一审法院的负责人也分别来自德国和法国。
上诉法院及一审中央法庭的法律法官女性居多,技术法官男性居多。上诉法院7名法律法官中有5名为女性。一审巴黎中央法庭的4名法律法官中2名为女性,一审慕尼黑中央法庭的2名法律法官均为女性。
五、工作时间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的法官分为全职法官和兼职法官。全职法官一般不得从事其他工作,仅能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履行审判职责,每年的工作时间为220天。兼职法官可以从事与履行审判职责不具有利害关系的职业。行政委员会根据法官承办案件量或者工作时间的固定比例为基础任命兼职法官。根据案件量的变化,主席团可对工作时间的比例进行调整。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