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加强知产保护 赋能创新发展
2023-04-10 10:10: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吁青 何奎 丁洁
 

  江海区法院开庭审理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后的第一起案件。何  奎  摄  在江门中院、江海区法院和大冶摩托公司的共同监督下,江门某摩托车公司对涉案摩托车配件外包装侵权标识进行销毁处理。何  奎  摄

江门中院法官回访涉案企业,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及企业经营现状。何  奎  摄

鹤山市人民法院法官到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企业调研。何  奎  摄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东省江门市正抢抓“双区”和三大平台建设的重大机遇。2022年,江门市GDP达3773.4亿元,GDP增速排名全省第二,3项专利获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优秀奖,2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企业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江门市创新发展的背后,离不开法院的司法护航。近年来,江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实施最严格、最高效、最平等的知识产权保护,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来,江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7796件,同比增长31%,涉案标的额超10亿元。

  树立从严保护“风向标”

  商标是企业信誉和质量的象征。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利益,假冒知名商标出售三无产品,损害了品牌企业利益、破坏了正常市场秩序,更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郭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799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没收!”

  2021年10月,法槌落下,被告席上的郭某听到判决结果后叹了口气,悔不当初。七年前,郭某从别处购买了“多芬”“潘婷”“海飞丝”“清扬”等品牌的冒牌洗发水,分销给他人售往国外。假货与真品的大幅价差给郭某带来了可观的利润,他不再满足于售假,而是租下一间厂房,“招兵买马”开启了制假生产线。

  不起眼的小厂房里,日夜灯火通明。有人负责对洗发水原料进行调配,有人负责灌装和包装,还有人负责管理和出货。短短几年间,从这里销往世界各地的洗发水多达5吨。通过制假售假,郭某共赚得2940余万元。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了这起侵犯知识产权罪案,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十年,其余12人亦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

  “只有从严保护知识产权,才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案主审法官梁宇俊表示。

  对郭某犯罪团伙的严厉打击,是江门市两级法院从严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缩影。

  三年来,江门市两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近百件,涉案金额达1.01亿元,19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63人。

  除了刑事惩戒,江门市两级法院还在民事赔偿方面利刃出鞘,通过加大对源头侵权、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规模化侵权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让权利人放心创新、大胆革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心剂”。

  在无限极商标侵权案中,全面分析侵权商品的销售特点、影响惩罚倍数的相关因素,确定了与侵权主观恶意程度、情节恶劣程度、侵权后果严重程度相适应的赔偿数额,首次适用法定赔偿最高数额判决侵权人赔偿300万元,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东莞大宝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对侵权人重复侵权行为,判赔额由8万元改至25万元;公正高效审结“周六福”“美宜佳”“汉斯格雅卫浴”等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知识产权案……

  从网红品牌到创新科技,从维护个人权益到助推经济发展,一个个鲜活案例书写了江门市两级法院从严保护知识产权的新实践。

  快调快审跑出“加速度”

  “我愿意赔钱,但就卖了几个玩具,让我赔这么多,不合适吧。”

  说话的是某玩具店的梁老板,他没想到,因为卖了几个小玩具竟惹上了大麻烦。

  2022年10月,一家公司起诉梁老板,认为其销售的喜羊羊与灰太狼玩具侵权,要求其立刻下架所有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

  卖了这么多年玩具,怎么突然就成了被告呢?梁老板心里咯噔一下。

  原来,原创动力公司经受让取得了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中主角造型的著作权。在一次针对消费者偏好的市场调查中,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发现,有好几家店铺未经授权许可,销售喜羊羊、灰太狼等卡通形象著作权商品,遂将这些店铺诉至法院,梁老板的玩具店就是其中之一。

  传统的侵权纠纷案件,若走诉讼程序,往往需要几个月才能结案。一边付着高额的铺租,一边却要下架店里一大半玩具,梁老板很是焦急。他表示只要金额合理,愿意立即赔付,只希望能尽快结案、恢复经营。

  江海区人民法院随即启动“繁简分流+诉前调解+速裁快审”机制。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商标侵权的事实认可,仅就赔偿数额有所争议,主审法官孟宗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尽快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经过耐心细致的协调沟通,次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梁老板在收到调解书后马上履行了赔付义务,其他系列案件也都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这批案件从立案到圆满解决,用时仅一个月。

  “没想到江门法院解决得这么快!”原创动力公司诉讼代理人李某说。

  为解决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周期长的问题,早在2019年,江门中院便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的若干意见》,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认错认罚的案件快查快办,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质加速。

  该意见实施以来,江门市两级法院案件审理平均周期从65天压缩至36.7天,全省排名第一;最快审结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仅用时8天,民事案件也仅用两天就结案。

  此外,江门市两级法院不断完善配套制度,跑出立案到审判全流程加速度。建立以知识产权专职员额法官为主导、立案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配合的立案审查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有效维权;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特点,区别性进行集体协调,分阶段、分批次实现案结事了,及时为侵权行为按下暂停键。

  “法院以改革的精神推进改革,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为服务江门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国人大代表黄达昌表示。

  平等保护打造“优选地”

  “感谢法院的公平公正判决,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政府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决心和力度,让我们更有信心在这里开拓市场。”

  2020年7月,美国霍尼韦尔公司负责人收到了新会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对法院的公正判决称赞不已。

  霍尼韦尔公司是全球500强高科技企业,其生产的移动支付二维码扫描仪遍布国内大街小巷。但是霍尼韦尔公司发现,在新会区、开平市一带,出现了假冒的扫描仪。经调查,这些扫描仪是林某等人通过淘宝销售的,霍尼韦尔公司认为其行为侵犯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50万元。

  林某等人虽承认销售了部分冒牌扫描仪,但辩称网店中仍有很多产品不涉及侵权,像扫描仪配套的数据线并没有原告商标标识,其销售的侵权产品最多只有5万元。而霍尼韦尔公司也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损失达50万元。

  侵权金额如何界定?案子一下子陷入僵局。

  主审法官庄华伟注意到,林某是以个人名义开设的淘宝店,于是向原告律师签发律师调查令,向支付宝公司调取涉案网店销售记录。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8年年间,林某销售的产品中含有“霍尼韦尔”中文或英文字样的,总金额达10万余元。法院最终认定上述产品都是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综合淘宝店的销售记录及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的2万元产品,确定赔偿数额为12万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近年来,江门市两级法院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贯穿于知识产权保护全过程,公平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确保各类经营主体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涉外案件的审理树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标杆,“1·11”特大假冒“爱普生”“佳能”注册商标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评为“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通过公正裁判和平等保护,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打消诉讼“主客场”的顾虑,选择到江门市两级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为外国主体的案件不断增多,江门日益成为国际商标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内外联动共建大格局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多个部门、多方力量协同配合,才能实现保护效果最大化。

  广东省大冶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摩托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最大的摩托车生产厂商之一,每年研发投入超1亿元,拥有专利256项,产品销往世界60余个国家。然而,近年来,海外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猖獗,大冶摩托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受到极大冲击,打击了企业创新进取的信心。

  2022年3月,江门某摩托车公司向江门海关申报出口摩托车发动机6000台及一批零配件,共计15个货柜。海关发现该批摩托车产品有侵权嫌疑,遂予以扣留。与此同时,大冶摩托公司还发现江门某摩托车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高新港码头的24个货柜外包装也涉嫌商标侵权。由于还未办理报关手续,海关无权对这24个货柜的货物立案处理,只能由市场监管局接管。

  这是江门市近年来案值最大的摩托车涉嫌侵权案,39个货柜摩托车配件总金额达2000余万元。

  2022年8月,大冶摩托公司以前述两公司侵犯其商标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并申请对涉嫌侵权产品进行保全。

  依法判处这起案件并非难题。然而,在海关和市场监管局尚未对货柜中的产品是否构成侵权作出具体认定的情况下,法院若先对涉案产品侵权与否进行裁判,可能导致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冲突。

  “我们立即与海关和市场监管局取得联系,前后共召开4次联席会议,共同对该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财产保全等问题进行研讨。”该案主审法官唐砚说。

  最终,法院经过综合研讨,对该案作出了司法裁判,海关和市场监管局不再对产品是否侵权作出额外认定。同年11月,江门中院向原、被告双方送达民事调解书,原、被告当场履行。

  该案的快速解决,得益于2019年江门中院与江门海关、市场监管局等共同签署的《关于建立江门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的意见》。在该意见的指引下,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无缝对接的制度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江门中院还与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关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合作框架协议》,打通“行政调解——司法确认”链条,并先后与五邑大学、江门海关、江门市公安局、市发改局等15个部门会签了18份共建文件,构建部门跨域协同、执法司法衔接的全链条司法保护网络。

  “江门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奋力打造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着力构筑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江门中院院长施适表示。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