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对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胡阿弟走私、贩卖毒品案进行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胡阿弟犯非法经营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氯巴占、喜保宁、雷帕霉素系境外销售的处方药品。根据我国相关药品管理规定,未经国家药品管理部门许可,该三种药品均不得在国内销售,其中,氯巴占还系我国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
被告人胡阿弟的女儿患有先天性癫痫病,可以通过服用喜保宁治疗。2019年5月,胡阿弟开始通过境外代购人员购买喜保宁,逐渐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购买喜保宁的渠道。购药过程中,胡阿弟结识了与自己有相同需求的患儿家长,并建立了两个微信群,群成员曾分别达到198人、417人。期间,胡阿弟了解到病友对氯巴占和雷帕霉素也有需求。2019年5月至2021年7月间,胡阿弟通过多名境外人员邮购多个国家和地区生产的氯巴占、喜保宁、雷帕霉素,按照事先约定部分药品由患儿家属接收后转寄给胡阿弟,胡阿弟将药品加价后向群内成员销售,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收款。
案发后,公安机关共查扣胡阿弟购买的氯巴占155盒、喜保宁132盒、雷帕霉素18盒。经审计,胡阿弟从境外购买氯巴占、喜保宁、雷帕霉素共计支出123.86万余元,向202名微信群成员销售药品总金额50.41万余元。
另查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23日发布《关于印发〈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和〈氯巴占临时进口工作方案〉的通知》,只允许指定医疗机构用于特定医疗目的临时进口氯巴占。
公诉机关在此次庭审中,当庭发表意见认为胡阿弟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阿弟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药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但考虑到其买卖的药品用于治疗癫痫病患者,社会危害性较小,属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胡阿弟当庭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及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