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文法院公开审理伍某等五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2023-03-02 15:39:49
中国法院网讯(曾明明)3月1日,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伍某、赵某东、曹某英、胡某、吴某君五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以魏某(另案已判)为首,伍某、何某、王某德、王某(均已判刑)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在宜宾至浙江、广东等地客运市场领域,树立强势地位。该组织承包了部分四川宜宾长峰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和宜宾市戎宸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长途客车,经营超长线客运。
为牟取暴利,笼络了大批社会闲散人员,并成立地下“稽查队”,安排地下稽查队通过寻衅滋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宜宾至浙江、广东等地超长客运市场,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生活秩序。被告人伍某、赵某东、曹某英、胡某、吴某君在明知该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加入该组织,为维护该组织参与其安排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并从该组织获得经济报酬。
本次庭审5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庭审,合议庭就庭前会议的相关情况作出了报告,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听取了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庭审期间,法院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庭审安全、有序、高效开展。
因案情重大、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