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寺”盗窃功德箱 一男子获刑四个月
2023-04-06 14:01: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小芳
 

  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寺庙功德箱盗窃刑事案件,被告人龚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0年8月份的一天,谌某(已判刑)联系被告人龚某,说打听到建宁某个镇上的寺庙里有很多银元,值很多钱,就叫其跟他一起去偷。龚某因没有稳定的收入,就答应和他们一起到该寺庙中去盗窃银元。过了几天,谌某联系朱某(已判刑)和龚某一起去建宁,三人驾驶摩托车前往建宁县黄埠乡大士山庵寺庙。进入寺庙大殿见没有人,三人便拿着携带的铁棍将功德箱撬开,将里面的钱全部拿走。之后,又看到大殿边上有一个小房间,也用铁棍将房间门锁撬开,并撬开房间内的一个柜子,将柜子内的银元和现金拿走。经审理查明,三人共盗得功德箱内现金1600余元及守庙人刘某房间抽屉内现金1500余元、“银元”30余个。其中,龚某分得现金600元、“银元”9个。另查明,涉案物品、钱币,均属非文物。

  2022年4月14日,被告人龚某在永安市燕江东路1133号雅都商务宾馆,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龚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可酌定从重处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