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市县“三抓三促”行动安排部署后,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迅速行动、精心谋划部署,聚焦“抓学习促提升”,创新开展以集体研学、领导领学、辅导讲学、结对帮学、交流互学、业务精学、个人自学、答题检学、督查导学为内容的“九学”活动,推动全院干警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消除本领恐慌,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推动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集体研学。确定专人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学习计划,印制学习资料,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党的最新政治理论成果,班子成员结合学习内容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以上率下,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砥砺干警政治品格,淬炼对党绝对忠诚,切实增强凝心聚魂的政治自觉。
领导领学。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平台,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逐字逐句原文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和市中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在把握总体目标、总体方向、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由各主管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谈落实举措,其他班子成员补充提出意见建议,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班子成员抓好具体落实工作,统一了思想和行动,既确保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发挥,又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操作性。
辅导讲学。为进一步增强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县法院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专题辅导干警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支部集体学习时,结合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由联系支部的院领导根据最新学习内容为党员干警辅导讲解党的最新政治理论成果,引导教育干警对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了然于胸,为下一步贯彻落实打下坚实基础。派出42名科级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全县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轮训班”,进行封闭式学习,培训期满,全部考核合格。
结对帮学。县法院根据队伍建设现状,在实际办案中,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创新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员额法官带法官助理、法官助理带书记员的办案技能业务学习理念,“一对一”结对培养,通过日常指导、示范指导、督促指导等方式“手把手”帮教,全方位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和水平,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切实培养一批有作为、有能力、敢担当的法院青年队伍。
交流互学。在周一例会上,除过日常的集体学习外,按照政治轮训计划,科学设置交流研讨主题,安排各庭室干警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谈认识、谈体会、谈今后贯彻落实举措。通过交流研讨,既达到了交流的目的,也促进了相互学习,汇聚了攻坚克难、团结奋进的力量,提高了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建立典型案例交流学习制度,对办结的典型案件,编纂《审判交流》,分发各办案法官,为法官办理同类案件提供参考。
业务精学。注重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两轮驱动”,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部门干警召开1次庭务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法院业务工作安排、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涉及本部门的会议精神,让干警吃透相关法律规定,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应用,实现办案工作效率与公正的有机结合。针对省市法院提出的“12+18”项办案业务指标,由审管办牵头、组织审委会委员、办案法官研究讨论、深入分析解决举措,制定《宁县人民法院2023年“12+18+3”指标任务分解说明》,为审执工作提质增效指明方向。选派5名干警,参加省高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专业技能,提升专业水平,不断促进队伍专业化发展。
个人自学。为有效解决工学矛盾,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不深入、不系统、不全面的问题,紧紧围绕“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鼓励干警用足用活相关微信公众号平台、“甘肃党建”、“学习强国”等学习媒介,把潜心自学作为重要基础,坚持早、中、晚三时段不间断学习,发扬“认真”精神、“到底”精神,边学习边思考、边学习边总结,做到常学常新、常研常得,既强化组织推动,又强化个人主动,通过学习激发干警内心学习动力,确保学习效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实绩。
答题检学。为进一步强化巩固学习成果,县法院统一拟制考题、制作试卷,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检验干警阶段性学习成效。测试内容紧扣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抓学习促提升”相关重点学习内容,进一步提升学习自觉性,激发学习热情,强化学习内容的吸收转化,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督查导学。按照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名干警按照院内及部门安排的政治学习计划,摘抄学习笔记,由部门内勤收集,交由主管院领导定期审阅签字。政治部和督查工作办公室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的方式,督查干警学习情况,对学习作风漂浮、走形式、走过场的人员进行通报,以通报倒逼干警积极主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