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中的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等要求,其本质是推动审判重心合理下沉,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实现公正高效实质化解。基层法院处于服务人民群众的一线,直接面对当事人,受理绝大多数矛盾纠纷案件,在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形势下,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主要主体,具有基础性、前沿性地位。基层法院要充分发挥“距离群众最近、距离事实最近”的角色优势,围绕“查清案件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总目标,通过参与诉源治理、强化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打造基础坚实的第一审,实现绝大多数案件在基层公正高效审结,事实、法律争议在两审之内实质性解决,推进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1.着力多元解纷,减少诉讼增量。一是深度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推动将“万人成讼率”纳入考核,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及工、青、妇等部门的联动联调,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格局和创新协作联动机制。二是“网格法官工作室”全覆盖。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理的前沿作用,依托“网格+法官”工作模式,拓展法院+社会、专业+群众、现代+传统、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打破部门界限、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整体联动、协同服务,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三是织牢衍生诉讼案件“防护网”。通过诉前辅导、诉中释明、判后答疑,引导理性诉讼,减少非理性上诉、申请再审案件。通过鼓励当庭兑现、保护诚信方利益、制裁“老赖”行为和规范执行终本程序,减少申请执行和恢复执行等衍生案件数量。
2.着力事实查明,提升司法能力。一是进一步用好用足在线诉讼规则,加大证据交换平台应用力度,完善举证质证机制,促进事实查明。二是全面推进类案专审,设立专门审判团队,加强专业化审判,定期归纳类案裁判规则,为法官查明事实和类案同判提供专业指导。三是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积极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和庭审评查工作,通过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效,把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有效激发法官潜能,促进法官查明事实工作能力提升。四是完善规范专业法官会议运行机制,“问诊把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热点敏感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统一裁判尺度,正确适用法律,提升案件质效。
3.着力审判管理,提升审执质效。一是完善繁简分流机制。进一步完善繁简甄别、简案快办、类案集约的标准化流程,强化速裁团队建设,加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适用力度,推动简单案件高效、快捷、实质性化解。二是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完善绩效评估体系,严把“服判息诉关”,严格落实裁判文书说理、判后答疑、判后回访制度,有效提升服判息诉率。深入案件评价分析,结合发改案件评析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倒逼实质解纷。三是借力科技赋能。强化智慧法院4.0系统应用,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模式,实行在诉前调解、立案、交费、保全、开庭、评估鉴定等重点环节系统自动向当事人推送案件进展信息,让群众收获更多数字正义。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上级法院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实现“下交上”和上级法院提级管辖案件提请程序等全流程网上运行。
4.着力实质化解,减少涉诉信访。一是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重点信访案件和重大风险案件的请示汇报,主动取得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指导。加大与信访、公安和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加强信访室与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的配合,凝聚共同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切实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二是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度,设立涉诉信访接待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首办责任,各部门按照涉法涉诉案件办理流程依法履职,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推进涉诉信访办理规范化。三是实质化推进释法明理,严格落实判后答疑,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衍生案件治理,实现服判息诉息访的良好效果。
(作者系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