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旺法庭:以法治赋能乡村善治
2023-01-17 11:01: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易国娟 吴丽华
 

  汉旺法庭在汉旺镇安仁村巡回审理一起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赡养纠纷案件。苏海琳 摄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汉旺人民法庭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新要求,在履行审判职能过程中,传承发扬“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定分止争作用,积极探索新时代乡村治理创新路径,以法治赋能乡村善治。

  服务前置,诉非衔接“治未病”

  “彭庭长,我们这有一起邻里纠纷,矛盾有点尖锐,这几年一直没解决,有些法律问题还是麻烦你指导一下。”一大早,汉旺法庭庭长彭军就接到了辖区清平镇司法所调解员孟俊的电话。

  清平镇“8·13”泥石流发生后,村民郑强的房屋遭毁损,郑强和李川协商好在李川的自留地上修建房屋,双方约定郑强分三年给李川土地租金2.4万元,三年满期后再补偿1万元青苗费。但郑强的房屋修建好后,一共只向李川支付了6000元,三年间双方就这个问题争论不休,原来关系不错的邻里恶言相向。

  彭军仔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首先让司法所调解员告知双方自留地属于村民集体土地,是不能出租而擅自改变土地性质成为建设用地的,要修建住房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修建的住房是违章建筑,双方的协议也是无效的。若要使已经修建好的住房合法化,郑强必须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宅基地。

  经过彭军的指导,司法所调解员孟俊很快找到突破口,再次组织双方一起调解,释明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最后双方握手言和,约定好以一年为期,郑强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后,立即补足与李川约定的青苗费。这是2020年以来,汉旺法庭指导当地党委政府妥善化解的30余件纠纷之一。“虽然调解比判案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更多,但能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我们觉得很有意义。”彭军说。

  汉旺法庭深谙诉源治理的关键在于从源头治“未病”,而将司法服务前置,是法庭协助治理的重要手段。2020年以来,汉旺法庭分别与辖区汉旺镇政府、清平镇政府签署了《关于建立“诉非衔接”“巡回审判”机制协议书》《“服务乡村振兴”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协议书》,与司法所签订了《调解工作指导服务协议》,建立“非诉调解在前、司法裁判断后”的分层递进式纠纷化解机制,通过加强指导基层非诉调解人员工作,努力将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实现了辖区内诉讼增量明显下降、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的良好效果。

  多元共治,齐抓共管同“解铃”

  “多亏法庭组织了这场协调会,让我们几方可以把问题都摆出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这确实帮助我们几千户业主解决了实实在在的问题啊!”冬日的暖阳照在汉旺法庭门口,小区业主代表张某拉着法官的手表示,在参加完法庭组织的协调会后,他心里踏实多了。

  2022年,汉旺法庭受理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了解到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之下隐藏着更深层次的原因:业主们因房屋存在浸水、漏水的问题,心生不满,故不愿意缴纳物业费。同时,法庭经过走访发现,辖区内此类案件关联住户高达数千户,法官意识到,如果就案办案,很有可能造成大量纠纷涌入法院,不仅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彻底化解,也极易形成案件积压。对此,法官一方面就已经立案的案件依法进行裁判,另一方面立即向汉旺镇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形成纠纷化解合力。2022年11月,汉旺镇政府、汉旺法庭、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在法庭举行联动协调座谈会,汇集相关信息,并对后期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基本达成了共识。

  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汉旺法庭本着“诉”是手段、“化”为目的的基本方针,在立足审判主业的同时,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互动,将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聚合,发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治理,不断提升群众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认同感、获得感,合力形成多元共治、民主善治的乡村良善治理生态。

  对“症”开“方”,法润人心促“善治”

  汉旺法庭座落于四川盆地西北部龙门山脉与成都平原交会处,辖区内有汉旺、清平两镇,常住汉、羌、藏等各族人口12万余人,多山地丘陵,自然资源丰富,工业旅游业发达。法庭在工作中坚持将审判实践融入当地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教育引导和规范指引作用,以“巡回审判+法治宣讲”为载体,引领崇德向善、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以“法官+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为连接点,切实推进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夯实法治基石,助推乡村文明建设。

  2022年5月2日上午,在汉旺镇安仁村村委会,100余名村民旁听了一起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赡养纠纷案件的庭审。

  八旬老人龙大爷及妻子付大娘婚后育有二子一女,二老因年事已高且身患多种慢性疾病,无自理能力,要求三子女每月给付赡养费。老大与老三表示同意,但老二以父母未曾帮其带小孩为由,多次拒绝赡养。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两位老人将三子女起诉至绵竹法院。

  汉旺法庭受理该案后,积极与村委会沟通,深入了解案情,并通过电话与在外务工的老二多次沟通,向其释法及做思想工作,使其回家应诉。巡回审理现场,老二因怀有不满情绪,多次打断庭审,并在法庭上高声喧哗,法官当下对老二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让当事人明白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最终,在法庭的教育下,老二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三子女每人每月给付二老赡养费300元,二老因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也由三子女均摊。

  旁观了整场庭审的村民们感慨颇多,有的说:“百善孝为先,自古以来赡养老人就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还有村民表示,法庭采取巡回审判这种听得懂、看得见的庭审方式,非常便民也非常有教育意义。

  “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劳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法庭经常在开庭前跟我们联系,对案情特别是当事人情况进行摸底,进一步优化司法便民举措。”安仁村支部书记林云说,“巡回审判结束后,彭庭长他们还会现场进行法律宣讲,接受老乡们的咨询,进一步提升审判‘附加值’,真正做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