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活封厂房保生产 妥善执结涉企案
2023-01-09 14:38:55
 

  中国法院网讯(张隆 甘兆扬)“衷心感谢执行法官对我公司采取的活封措施,同时也非常感谢申请执行人对我公司的体谅。”查封和冻结措施被依法解除后,被执行人企业法人代表姜某当场向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江某致谢。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采用活封厂房和真情调解并用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涉企借贷纠纷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3月,被执行人某食品公司因经营需要资金,向申请执行人江某借款25万元。双方对利息及还款期限均进行了明确约定。因借款到期后食品公司始终未偿还任何本息,江某对食品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食品公司向江某偿还借款本息合计2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食品公司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江某申请强制执行。

  为确保群众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立即冻结了食品公司的所有账户。因食品公司银行账户内仅有少量余额,执行部门依法查封了该公司土地和厂房。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食品公司属于小微企业,目前运营状况刚刚有所好转。为最大限度避免影响被执行人企业正常生产,执行部门从服务保障全省双“一号工程”及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对食品公司的土地和厂房采取活封措施,允许其继续使用和招租,同时给予其一定的执行宽限期。在活封措施的帮助下,被执行人食品公司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将部分闲置厂房出租,为筹集执行款奠定经济基础。

  为推动案件得到妥善执结,执行部门一方面多次对食品公司法人代表姜某阐释法律规定和执行政策;一方面积极劝导申请执行人江某体谅食品公司的现状。待双方对立情绪缓和后,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就还款问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反复晓以情理。在善意执行举措的感化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江某自愿放弃借款利息,被执行人食品公司一次性向江某付清借款本金25万元。江某领款后随即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执行部门第一时间解除了对食品公司的执行措施,案件在双方握手言和的良好氛围中画上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