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执行干警,要学深悟透伟大建党精神的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做好执行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伟大事业孕育伟大精神,伟大精神引领伟大事业。作为执行干警,要学深悟透伟大建党精神的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做好执行工作。
坚持司法为民,不忘执行初心。作为执行干警,在思想上必须充分认识执行工作既是法律工作更是群众工作,其本质是公平公正地实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其核心是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其评价标准在于是否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否在各环节都秉承民本思想。在办案中,要做到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办。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立案时能为群众答疑解惑,办案中能为群众鞠躬尽瘁,接访时能为群众换位思考,做到将心比心,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最终做到保障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感悟责任担当,不惧困难挑战。作为执行干警,要具备大局意识,牢记使命担当,针对案情复杂、查人找物困难、财产处置繁琐的案件要勇于担当,摒弃畏难情绪,妥善解决。对待当事人要做到合理诉求及时落实,无理要求及时回复、寻求理解,坚决防止因信息不对等、沟通不顺畅而造成群众的不理解。对待执行工作要积极探索创新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富有成效的执行方法,不断完善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式,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消化执行积案,严格把控案件质量,依法用足用好财产申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扣划等法律赋予的执行措施,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
坚持理性思维,贯彻善意执行。当前,执行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制定出一系列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规章制度,让办案人员在执行办案过程中知晓“应做什么、要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作为执行干警,在执行办案中要做到有法可依、合理评估、科学统筹、悉心谋划、灵活掌控。要坚持善意执行理念,努力提升公民对信用政策与规则的认识和理解,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积极采取信用承诺,把潜在的失信动机与孕育不良信用行为遏制在初始状态。要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努力实现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为推动形成互信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救助力度。作为执行干警,要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上发力,健全完善“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明确权限、程序、责任,遏制联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努力实现联动工作的常态化运转,丰富查人找物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探索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积极寻求将司法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执行救助力度,确保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当事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确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及时化解,最终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合力,实现胜诉权保护水平与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