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法院审理一起开设赌场案 被告人获刑三年
2022-12-29 09:36:15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对被告人曾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经审理查明,长沙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一款可通过手机参与打牌赌博活动的软件,通过下级代理对该软件进行推广。下级代理需在软件上创立“亲友圈”后邀集赌客加入,并向公司购买“钻石”,提供给“亲友圈”内的赌客,赌客才能进入软件“虚拟房间”赌博,并根据赌博的场次消耗“钻石”,下级代理再向赌客收取“房费”获利。曾某受该公司安排接手岳阳临湘区域“钻石”销售的工作,应下级代理的要求,对赌博规则及抽成方式等进行设置,对软件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馈至公司进行完善。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曾某向周某等人共计贩卖80万元以上的“钻石”,用于为赌客“开房”赌博,获取报酬、提成款共计1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明知长沙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软件被用于赌博活动,仍负责“钻石”的销售工作,与下级代理周某等人就软件的推广进行商议,代表公司与他人共同设定软件的赌博规则,联络贩卖“钻石”事宜,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被告人曾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综合考虑被告人曾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均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