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祈福消灾做法事"为由行骗 被告人获刑并处罚金
2022-12-21 15:17: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黑龙江省嫩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财物案,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2020年11月份至2021年1月份,徐某某(男)在嫩江市某小区经营一佛店,多次明示可让其朋友孙某某的孩子提升学业、家人生活顺利,要想实现目的必须将家里的金首饰和现金9900元拿来,放在佛堂上81天。孙某某深信不疑,将金耳环两对、黄金戒指一枚、现金人民币9900元包好,放在佛堂上的香炉里。

  随后,徐某某又联系到杨某某、陈某,告诉杨某某有牢狱之灾、陈某有血光之灾,要想破解必须将金首饰拿来压在佛堂上81天,杨某某和陈某将黄金戒指一枚、黄金貔貅手串一串,包好交给了徐某某。到期后,徐某某携带财物逃到大连市躲藏。

  2022年7月,嫩江市公安局经过网上追逃,将徐某某抓获,骗得财物被其挥霍。经价格认定,金首饰价值人民币16 839.82元。在诉讼过程中,徐某某的母亲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得到谅解。

  嫩江市人民法院根据徐某某如实供述、积极退赃的从轻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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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打着“算命、看相、看风水、看病消灾”幌子的骗子,不过利用人们“破财消灾”的侥幸心理,实施诈骗活动,广大群众应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相信科学,切勿相信“天降灾祸”“祸及子孙”等迷信学说,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防范意识,任何时刻切记:不轻信、不贪财、不汇款、不转账。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立即联系亲友到现场,或打110报警,留存好证据,切勿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