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李亚彬工作照。照片由作者提供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晃《人民法院报》已创刊30周年了。自“我与人民法院报”征文启事发布后,我阅读了所有作者的文章,感受着他们与《人民法院报》从初识到相伴的全过程,身临其境,感同身受。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我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领域业务骨干”。20年来,我从法律“小白”到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副院长。在倍感荣耀的同时,我不能忘记《人民法院报》,是她伴我与法律共成长。所以,我也要写一写我与《人民法院报》的故事,在表达对她由衷敬意的同时,更想让所有热爱法律事业的同仁都能与她成为良师益友。
1997年,我从吉林农业大学毕业考入法院,由于所学专业并非法律,所以对法律是一片空白。当《人民法院报》放到办公室时,我简单地认为这就是一份“例行公事”的报纸而已。2002年,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我开始了学习法律之旅,并高分通过。自恃对法律已略知一二的我,开始阅读《人民法院报》,看着那些似懂非懂的理论文章,我才知道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从此,我养成了每天看报的习惯,并将自己感兴趣的法学专家的理论文章小心翼翼裁剪下来专门收藏,对不懂之处我还反复详读并在空白处作标记,很遗憾的是,在调整办公室时这些报纸遗失了。
2006年6月的一天,我看到《人民法院报》上有一则征稿启示,便尝试着写了一篇文章投稿。投稿后,每天无论手头工作多忙,我都要翻看报纸寻找自己的名字。2006年7月20日,我第一次在报纸上看见自己的名字,那种激动与兴奋至今让我记忆犹新。与此同时,同事们也纷纷前来道贺,并投来钦佩的目光,我也因此“小有名气”了一段时间。随后,我还收到了报社寄来的稿费,虽钱数不多,但我深知这是一份无价的荣耀,便将取款单交给妻子“炫耀”。
“处女作”发表后,我更坚定了每天看报的习惯,若因工作繁忙错过了当天看报,我也一定会找时间补上,无论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无论是出差在外,甚至是春节回老家,我都要带上错过的报纸在茶余饭后及时补上,以至于亲朋好友都知道我有读报的爱好。尤其让我感慨的是,一次父亲生病住院,我在医院护理,也带上了《人民法院报》,并随时拿出来阅读,医生见状惊诧地说道:“在这个信息化时代已经好久没有看见看报纸的人了。”
多年来,我多次在《人民法院报》发表理论文章,一篇裁判文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三等奖,连续两年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向吉林省法学会申报的《中国民法典若干规范的理解与适用研究》课题通过立项并结项。此外,我还多次应邀在全省的法官培训班和全市的律师培训班上授课,而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每次都是我引以为荣的介绍和引用,这也很快让我在法院系统有了小小的名气。这些成绩的取得,无不得益于《人民法院报》给予我的知识积累,所以我要感谢她,让我在法律职业生涯中硕果累累。
如今,我不仅自己读报,当新入额的法官向我请教法律学习方法时,我也会向他们首推《人民法院报》,因为只有在这里,才能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获知专家学者的法律观点,及时了解兄弟法院的工作经验。
《人民法院报》创刊30周年,我除了要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外,更想告诉所有法律人,《人民法院报》会让你的法律思想与时俱进,会让你在日积月累中沉淀法学功底,她会伴随你与法律共成长。
(作者系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