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过度使用甚至沉迷网络游戏的问题突出,为此,我国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然而实践中犯罪分子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和网络游戏账号的方式,规避、破解网络游戏的人脸识别程序和防沉迷系统。2022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5件5人,经分析,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作案手段专业化程度高。犯罪分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身份证头像照片和他人网络游戏账号,更换并重新绑定网络游戏账号的个人信息,使用3D动画制作软件将公民照片制作成3D动态头像,在实名信息验证时绕过网络游戏人脸识别程序,以使未成年游戏玩家的游戏账号绕过防沉迷系统,实现破解防沉迷系统的非法目的。
向未成年游戏玩家租售游戏账号牟取利益。由于未成年游戏玩家本人游戏账号受到防沉迷系统的限制,犯罪分子通过向未成年游戏玩家出售或出租游戏账号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犯罪分子内部互相配合,分工明显。为完成网络游戏账号的设置、绑定、验证和租售等活动,由技术人员和客服人员组成固定的犯罪组织,技术人员负责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和网络游戏账号,并对网络游戏账号进行维护,客服人员负责接单、租售账号和后续服务,该组织还会把部分制作3D头像的业务在网上分包,由下游人员接单制作。
为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网络秩序,笔者建议:
优化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提升认证、验证精准度。网络游戏平台要严格落实防沉迷系统的相关要求,定期升级优化防沉迷系统,完善游戏账号更换绑定个人信息的流程,提升实名认证、人脸识别等验证程序的精准度,防止虚假人脸识别、“代过人脸”等问题。
强化网络游戏监管,处置违规游戏账号。网络平台和监管部门要通过网络游戏行为、网络语言等信息有效识别未成年用户,强化对未成年游戏玩家的网络监管,鼓励网络游戏用户向网络平台举报未成年游戏玩家的不合法网络行为,惩戒租售游戏账号的违法行为,及时识别、筛选并注销不合规的游戏账号。
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营造健康网络环境。网络游戏平台要协助司法机关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侵害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网络不文明行为采取惩戒、处罚措施,利用网络技术优势,甄别新型网络违法犯罪,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技术推广等网络黑灰产业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