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9元西瓜却被索赔1万元? 争执殴打要不得
2022-12-12 14:49:58
 

  中国法院网讯(王婷婷)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买卖西瓜引发的健康权纠纷。

  2022年9月,李某华在孙某处花费9元购买西瓜,因西瓜存在质量问题而与其发生口角,后李某华与孙某互相向对方吐口水,在冲突中李某华用衣服抽击到了孙某,遂孙某对李某华进行殴打。额尔古纳市公安局接警后经过调查,依法以孙某殴打他人对其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八百元,以李某华殴打他人对其罚款五百元。

  李某华因受伤在医院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六千余元。李某华因索赔无果诉至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要求孙某给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一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孙某在与原告李某华发生争执后殴打原告,应当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李某华在与被告争执时,未能冷静处理,激化了矛盾,亦应承担部分责任。结合案情,被告应承担70%责任,原告自行负担30%的责任。判决被告孙某赔偿原告李某华6525.73元,驳回原告李某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疫情当下人们生活不易,有情绪而发生冲突不可怕,发生冲突后不控制情绪,而让情绪无限放大才是最可怕的,一旦行为不当将难逃法律的惩罚和民事赔偿,切莫因为琐事而钻牛角尖,伤人伤己。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