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江源区法院从源头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2022-12-09 14:46: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邵长慧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虽涉案金额小,但却事关城市管理的民生问题,最适宜采取诉前调解来缓冲和化解矛盾。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利用上门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及时有效的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李某自有的房屋多年未缴纳过物业费,该小区物业公司经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在征求物业公司与业主同意后,江源区法院立案法官决定上门调解。

  法官经过耐心的询问和沟通后,发现双方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李某表示自己家住顶楼,房顶和墙壁渗水严重,并非故意不交物业费,法院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了李某家中漏水情况,法官从法理角度就李某反映的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耐心解答,而后又从情理角度向双方释明。物业服务提供者收取物业费后,应积极主动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如果业主均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丧失收入来源,其服务质量必然降低,陷入恶性循环,业主维护自身的权利应当采取正确方式。

  经过立案法官的耐心解答后,李某知道自己的做法是不明智的,物业公司也表示,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愿意去李某家中维修渗水墙壁,愿意各退一步,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只是江源区法院诉前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江源区法院始终将案结事了作为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宗旨,努力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