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假烟仍协助运输 男子获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2022-12-09 10:09: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丽丽
近日,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被告人于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00元。
2022年1月9日,被告人于某通过“货车帮”APP收到运输伪劣卷烟的订单。在运输过程中,于某感觉车厢内的货物翻倒,并在路边停车检查货物是否破损,发现箱子内装满红色外包装的假烟。后在政和县石屯镇松源村路段被查获。经检验,扣押的卷烟均为假冒注册且伪劣卷烟,鉴定价值达1138430元。
据了解,2021年10月份,被告人于某曾因非法运输伪劣卷烟,被浙江省衢州市烟草专卖局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明知他人销售伪劣卷烟而予以帮助运输,销售伪劣卷烟货值金额达1138430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运输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其为他人销售伪劣卷烟提供运输帮助,从中挣取高额的运输费用,应认定为帮助犯,系从犯,故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要对所运送货物进行检查,警惕不合理的高额运输订单,果断拒绝运送来历不明的货物,切莫贪图小利,更不可为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帮助,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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