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恶意竞拍拒不付款,重罚!
2022-12-02 10:54:38
 

  中国法院网讯(关朕)近日,公民游某在一场司法拍卖中成功竞拍1部手机,之后却拒不交付尾款3950.8元。此行为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认定为恶意竞拍,对其罚款10000元以示惩戒。

  柳南法院在执行一起罚金案件中,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对被执行人扣押在案的涉案资产手机依法进行变价处置。在某司法拍卖平台上以1元的起拍价公开拍卖该手机。案外人游某作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0.2元后参与竞拍。经过166次竞价后,游某于2022年11月17日以3951元人民币竞价并竞拍成功。竞买成功后,经柳南法院多次与游某联系,其无正当理由拒绝在指定期限内交纳剩余价款3950.8元。

  柳南法院认为,游某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无正当理由在指定期限内拒绝交纳剩余价款,其行为已经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扰乱司法拍卖秩序,对该院正常处置被执行人财产造成妨碍,可依法认定为恶意竞拍,遂作出对游某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

  随着网络司法拍卖的兴起,通过司法拍卖平台购置手机、车辆、房产等成为一种新的选择。但网络司法拍卖也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司法活动,所有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司法拍卖中,竞买人需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且最好能亲自实地考察拍卖标的,在能够接受拍卖标的瑕疵的前提下参与竞拍。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