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李曾)“请问是裕安法院执行110吗?我在东大街这里发现被执行人陈某了,他就在这附近,请你们赶紧过来采取措施!”“好的,请你时刻关注被执行人动向,不要打草惊蛇,我们马上赶过来!”近日凌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火速出击,将被执行人拘传至裕安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欠款不还,诉至法院
原告六安市某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安装塑钢门窗,并对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作出明确约定。2015年底,原告依约完成施工且验收合格。2016年7月,经结算,被告确认欠原告265134.2元工程款。此后,被告陆续支付18万元,剩余85134.2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裕安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逃避执行,陷入僵局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法律文书,经网络查控,发现账户仅有零星资金,在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尽管通过多种方式联系被执行人,但其始终拒绝露面,也无法查询到行踪,导致案件陷入僵局。面对此种情况,执行干警告知申请人,如后续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可以随时拨打“执行110”,值班干警将第一时间处理。
闻讯而动,精准出击
11月26日凌晨5时43分,裕安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申请人六安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尚某的电话,称在东大街附近发现被执行人陈某,请求法院赶往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后,值班干警立即与承办人联系,及时协调车辆,赶往线索地,将正准备出门的陈某逮个正着,成功拘传至裕安区法院。
惧怕拘留,主动和解
在法院羁押室内,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先前逃避执行行为予以严厉批评,明确告知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面对拘留的震慑,被执行人主动承认错误,表示愿意积极配合,但是目前经济确实困难,希望能够通过分期方式履行。经过沟通协调,当日上午10时,陈某通过筹款当场给付申请人5000元,并对余款作出书面承诺,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双方顺利达成和解。
裕安区法院“执行110”,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不舍昼夜,闻讯而动,有警必接,有线索必核实,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及时性、有效性与群众的广泛性有机结合,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和震慑力度,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