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决定从今年11月20日起,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4家大型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5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涵盖华东、华南、西南和西北地区。试点将有助于获取不同区域储户对养老储蓄的需求,有助于增加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更好地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养老和投资理财需求。下一步,应加快完善相关制度安排,进一步扩大试点,不断丰富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约占13.5%,人口结构正向着深度老龄化社会发展。满足老年群体需求、解决老龄化问题已成为新时代的重大课题。当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相关产品不符合消费者预期等问题。比如,有的金融机构尝试推出一些标明“养老”字样的金融产品,但实际上主要是短期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工具,并不具备养老服务的功能。又如,一些非金融机构及不法分子,打着“养老理财”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严重损害了中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对此,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举措,努力补齐这些短板,不断扩大和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截至今年上半年,已有27只养老理财产品顺利发售,23.1万名投资者累计认购超过600亿元。同时,金融管理部门还开展了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基于我国老百姓的储蓄偏好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这些举措,有助于更好地为养老领域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第三支柱养老保障的需求,从而使我国养老金融和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与一般的储蓄存款相比,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具有期限较长、品种丰富、利率较高3个特点。首先,共有4个期限品种,最低5年,最长20年,与长期养老的目标较为契合。其次,产品涵盖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3种类型,可满足不同储户需求。再次,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5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为让更多储户参与,养老储蓄试点还明确储户在单家试点银行每人限存50万元。基于此,这类产品未来或将成为个人养老账户的投资方向之一。随着个人养老账户体系不断完善,通过进行养老储蓄还有望享受税收递延等优惠。
下一步,应进一步丰富养老储蓄产品,优化产品和期限结构。可采取一些临时流动性管理措施,如遇到储户大病等情况时,提供部分提前支取以及存单质押等服务,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储户多元化需求。在试点的基础上,应尽快总结试点经验教训,适时增加试点产品规模和试点城市,将试点扩大到其他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对于财政、税务等部门及金融管理部门来讲,应在财政税收、产品准入等方面采取更多的支持政策。比如,将养老储蓄等纳入税收递延账户并降低整体税率。金融机构应着眼于养老市场长远发展,抓住存款、保险、基金、信托等业务,挖掘新产品和新产业,构建更为完善的养老金融体系,推动健全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作者系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