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让司法为民更有温度。
零距离释法析理解民忧
某小区位于包河大道与繁华大道交口附近,该小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整体尚可,但仍有二、三十户由于各种原因未交物业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故该物业公司诉至包河区法院。
承办法官仔细审查该物业公司的同时,还逐一给未缴费业主打电话询问原因。每一通电话,少则七、八分钟,多则半个小时,且时常有业主会粗暴挂断电话或出言不逊。
经审慎考虑后,承办法官于今年9月多次上门实地了解情况,面对面化解矛盾。
在业主王先生家中,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观察和询问后,了解到该物业公司对于该户内墙破裂及下水管道等问题的确处理不当。在指出该物业公司的错误后,承办法官向王先生释明即便物业公司处理不当,但这不是他不交物业费的理由。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先生承诺三日内交齐物业费。
面对另一位态度强硬拒不调解的吴先生,承办法官则选择灵活处置,予其倾诉、避其锋芒,并适时对其释法明理。同时,承办法官还邀请了该物业公司经理、吴先生家属以及邻居,一起对吴先生讲法说理。最终,吴先生于两日后支付了物业费。
以上案例是包河区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具体体现,该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放在诉前工作中,注重诉源治理和审判质效的相互促进。
人文关怀下做好匠心执行
为充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感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包河区法院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法律的“刚性”和善意文明执行的“柔性”结合,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7月11日,一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前妻胡某来到包河区法院,向着执行法官方玮连声道谢,并送来一面“司法为民,青天有鉴”的锦旗。“方法官秉公办案,给我和孩子留了活命钱,虽然房子被法院拍卖,但孩子还有基本的生活费,我们就还有盼头。”
原来,某银行与安徽三家有限公司及汪某祥、汪某东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五名被告欠该银行贷款本金499万元及利息、罚息。该银行申请拍卖汪某祥名下位于瑶海区龙岗开发区临泉路海洲景秀世家的某房产。
该房产是汪某祥和胡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现两人已经离婚,胡某没有正式工作没有其他住所,且一直带着两个孩子在该房产居住。
该房产拍卖成交之后,胡某向包河区法院提交了相关材料主张夫妻共同财产。方玮立即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申请执行人也书面认同该房产是汪某祥与胡某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分配案款时,该法院尽量为胡某保留了该房产在扣除抵押权后属于胡某的一半财产。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除了做好“匠心”执行和诉前调解,包河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还持续关注辖区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状态。10月11日,该未审庭联合团支部共同开展帮扶活动,为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并邀请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杨帆进行专业指导。
当天上午,在妈妈的陪伴下,小静来到包河区法院“心灵驿站”工作室。小静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虽然罪犯受到严惩,但仍留下了心理创伤,不愿与人交流。
在未审庭徐靓法官和团支部负责人周月的陪同下,杨帆向小静妈妈了解了孩子基本的生活情况和心理状态,之后与小静展开一对一的沟通交流。
刚开始,小静掩面哭泣不愿沟通,杨帆见状将小静拥入怀中进行安慰。在杨帆的疏导之下,小静渐渐放下戒备,敞开心扉,谈起自己的梦想、烦恼和喜好。随着交流深入,小静表达了进一步沟通的意愿,于是两人相互添加了微信好友。
心理辅导结束后,未审庭同团支部一行前往小静家中,在爱心企业的资助下,为小静购置了崭新的书桌、书架和衣柜。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是包河区法院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新窗口”,在诉前、执行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环节为民办实事,展现了“拍案只为群众计,俯首甘做疑难题”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