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尔山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
2022-10-28 15:29: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金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惨剧每天都在上演。作为一名驾驶员,脚下踩的不仅是油门和刹车,更是生与死的拉锯。
10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
根据公诉机关起诉书显示,被告人纪某某在无证、超载情况下驾驶轻型栏板货车,驶入路下与树木相撞,造成乘车人马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纪某某谎报案件事实、组织人员串供、隐匿证据,拒不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案件经过,后于2022年6月1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现场,审判员依法核实被告人纪某某身份、告知其权利义务,组织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纪某某充分发表质证意见、辩论意见、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由于本案涉及民事赔偿,未当庭宣判。
法官提醒: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无疑是在为创建和谐的社会添砖加瓦,而和谐的社会,又为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设撑起了一片蓝天,我们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防线。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