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示范区法院院长主审行政案件 公安局长网上出庭应诉
2022-10-22 22:10:50 | 来源:河南法治报道 | 作者:王恒 董湛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10月20日下午,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下,河南省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在线开庭分别审理了原告张某、原告李某某诉被告示范区公安分局、市人民政府撤销行政处罚案件。示范区法院院长张童作为审判长主持庭审,被诉行政机关示范区公安分局局长张慧勇通过视频参加庭审活动。此次庭审原被告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通过“云上法庭”方式出庭应诉,这是示范区法院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落地见效的又一创新举措。

  按照预定的开庭时间,承办法官准时开启云庭系统,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线上出庭应诉。各方委托代理人也在其住所地通过手机登陆加入庭审。该起案件主要围绕示范区公安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展开。庭审中,诉讼各方在主审法官的引导下,围绕争议焦点,对被诉行政行为和复议行为的法定职权、程序、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活动持续了3个多小时,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经过法庭调查、庭审辩论,合议庭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将择日进行宣判。

  自《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示范区法院深入贯彻司法解释规定,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及时向被诉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并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有效预防和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