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这份报纸的情缘
2022-09-24 10:33: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钱正宝
 

图为作者退休后受邀编写宁波法院党史。图片由作者提供

  作为一名从事过近8年驻站工作的记者,虽然已经退休,但得悉《人民法院报》创刊30周年喜讯,特别是看到报上刊登的一篇篇纪念文章,自己内心产生了莫名的感动。于是,我也拿起了笔,往事历历在目。

  1995年初,我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调至办公室。除了做刑事调研外,主要职责是新闻宣传工作。由于我平时喜欢动动笔,在业务庭办案之余,常在报上投一些稿件,故领导让我担任《人民法院报》记者,后又兼任宁波记者站站长。

  记得次年春天,我赴北京参加报社的工作会议。印象较深的有两点:一是报社时任总编辑杨润时要求计划单列市记者站积极发挥作用,多提供稿件。这对一名新兵而言,感到压力很大。二是会议专门安排驻站记者与各版面编辑进行面对面交流。我虚心请教,了解如稿件报送时效等相关规定与具体要求,感到收获不少。

  因当时《人民法院报》每周只出版3期,故记者站稿件被采用也有一定难度。我回到法院汇报领导后,采取了几项措施:一是发动两级法院,建立通讯员队伍;二是选好题材,找准稿源;三是注重质量,努力写好稿件;四是重要稿件多沟通请教,必要时邀请报社记者联合采写。

  由于上下同心,齐心协力,宁波记者站的用稿数逐年增多。为配合当时开展的“严打”斗争,将大案要案及时报送。如在国内造成一定影响的浙江“温岭黑帮”案在宁波中院审结,我们及时报送稿件,《人民法院报》作了报道,《人民日报》也予以刊登;对当地反响大且有特色的案件重点报送,如《震惊甬城的抢劫运钞车案一审审结》《宁波审结一特大增值税发票犯罪案》《八音琴的“不谐音”》《“金融巨锷”的末日》等稿件也都及时刊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报社领导的肯定。我本人也于1998年、2000年两次被评为优秀记者。

  同时,在多年的宣传工作中,我与报社记者编辑联系较多,有的至今还印象深刻。如2002年6月,报社王银胜老师来我院采访法院现代化建设情况,由于安排紧凑,抵甬当晚就感冒发烧。他顾不上休息,吃了点药,第二天继续采访,随后急忙赶回北京。仅几天后,通讯《宁波中院:向现代化迈进》就在地方传真版面刊发。报社老师那种认真负责、时不我待的职业献身精神,对我是现实版的榜样激励。

  不久,单位进行中层干部交流,我这个老宣传工作者离开了驻站记者岗位,去做政工,先后做过纪检监察、党务等工作。因不直接从事宣传工作,就很少再写新闻稿了,但我仍保持着天天看《人民法院报》的习惯。为留作纪念,退休前,我筛选了在媒体上发表的150篇文章编印成册,其中,近一半是本人或与他人合写并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的新闻作品,书名为《天平之光》。

  2019年初,我退休后虽然不方便看纸质的报纸了,但经常会去网上阅览,也许这就是习惯与情缘。好在今年起,在单位领导关心下,我院为全体退休干部也订了《人民法院报》,这样以后看报更便捷了。

  尽管自己离开了工作岗位,但每当自己拿到这份报纸时,看到鲜红的“人民法院报”字样,自然会产生一种职业自豪感和亲切感;每当看到报纸上自己熟悉的编辑名字与记者的文章,常常会想起当时“与子同袍”并肩工作的情景;每当看到宁波法院的稿件见报时,我会每文必读,慢慢欣赏……

  大概是由于自己的兴趣爱好与从事过记者工作之故,加上原单位领导的鼓励,退休后,我有时也动笔写稿,往往有感而发,以时评为主,大多是法律题材。近3年来,在我们本地报纸或杂志刊登了《用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温柔之手”》《让行贿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共享法庭”更好地惠及民众》《弘扬钱海军的“五干”精神》等文章20余篇。

  《人民法院报》是我人生路上的良师益友。在近30年的相伴中,她言传身教,不仅教我要养成求真务实、伸张正义的职业精神,还教我如何立身做人,要惩恶扬善、始终如一、尽力为社会多作奉献。

  30年,对个人来说,是工作的黄金期,弥足珍贵;30岁,对报纸而言,正当青春年华,充满希望。坚信在一代代办报人的不懈努力下,《人民法院报》在新时代定能开创新。

  (作者系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局级审判员)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