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民法院报》的高光时刻
2022-09-14 09:13: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爱国
 

图为徐爱国生活照片。 照片由作者提供

  二十多年来,我一直是《人民法院报》忠实的读者和勤奋的撰稿人。

  值得纪念并有所斩获的往事有二:一是2002年前后《人民法院报》开辟了“名案解读”专栏,在两年的时间里撰写了近百个英美侵权法的司法判例解读。后整理出版《名案中的法律智慧》一书,该书成为了北京大学出版社的“常销书”。直到现在,也是北京大学通选课英美侵权法的重要阅读材料。二是为《人民法院报》的“法律文化周刊”提供了不少原创性的“小论文”,其中一些文章,比如两篇关于浪费的法律性质的文章,颇具影响力。后来,我在商务印书馆出版《法史随想》一书的时候,《人民法院报》中的法律文化随笔,尽录其中。

  设定“名案解读”专栏的初衷,是想给中国法官提供一个域外法的视角。那个时候,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制度尚未成型,补充英美法系典型判例,充分吸取外国法中成熟的法律原则、法律技巧和公共政策,以期为中国司法活动提供一点有益的参照。专栏推出几个月后,编辑部老师告诉我,读者反馈很好,来信高度评价。二十多年过去了,当初选定的案件已经成为了历史,《名案中的法律智慧》一书的编辑劝我扩展新的内容,增加近二十年来新的司法判例。我一直没有答应,原因还在于不忍心破坏“名案解读”留下的美好记忆,想保存当初专栏的完整印象。期望将来有机会,能在《人民法院报》重述“名案解读”,推出一个“新案速递”,将外国法的推介保持中外时间同步,实现司法智慧共时同享。

  刊登五千字以上的报纸长文,大概是《人民法院报》“法律文化周刊”在法律类报纸中的首创。报纸文章通常两三千字,不同于专著作品和学术论文,两三千字的篇幅不允许详尽的论证和充分的注释。一旦将篇幅扩展到五千字,就给作者更多发挥的空间。“法律文化周刊”的编辑老师据此给我提出挑战性的“命题作文”。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批示,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编辑老师联系我,说现在找不到一篇像样的文章分析浪费的法律属性,问我能否写一篇关于“浪费”法律规制的文章。这是一个开拓性的想法,正好与我的研究背景和知识积累相契合,差不多花费一个月的时间,最后综合法律史上的典故、法律思想的灵感,完成了《浪费及其法律应对》和《个人奢华消费的法律约束》二文。2015年,我在此二文基础上加工完善,在学术期刊《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发表《浪费的法律惩戒与约束》。

  2017 年,我接到来自中宣部政策法规研究室一位工作人员的电话,说他们准备研究“运用法律手段反浪费问题”,称从文献检索中发现了我的论文,邀请我参与他们的调研,并委托我作了一个“运用法律手段反浪费问题”的课题研究。2020年,“反食品浪费法”列入立法议程。同年10月,我接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通知,邀请我参加他们主办的“反食品浪费法”专家研讨会。作为法律史和法律思想史的学者,参与到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之中,的确是一件荣耀的事。回想起来,从“以文会友”到“共商国是”,我要归功于《人民法院报》。

  二十多年过去了,与《人民法院报》相关的点点滴滴涌上心头。很感谢“法律文化周刊”的各位编辑,为我们提供了展现法律心得的平台。领导来来去去、编辑新老交替,《人民法院报》的风格也在变,我衷心祝愿《人民法院报》能够优良传统永驻、从容应对未来。更为重要的是,在司法活动日趋职业化和技术化的背景下,留点法律文化研讨的空间,让法院和法学院共同成长、成果共享,使中国司法活动保持更深厚的文化底蕴。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