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莉,女,1976年4月8日出生,2001年参加公安工作,曾任吉林省吉林市看守所政委,四级高级警长。从警21年来,先后荣获“全国妇女维权先进个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最美基层民警”等称号。在她的带领下,2005年以来,女子监区中队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和全省“模范集体”等称号60余项次,荣立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各1次。
【语录】对待在押人员,要像老师、像医生、像亲人,让关爱关怀温暖心灵深处。
从警21年来,陈丽莉始终坚守公安监管一线,耐心倾听在押人员心声,真心解决在押人员困难,让在押人员真心思过、走向新生。
陈某是一名18岁的失足少女,2009年因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入监后,陈某情绪极其不稳定,对抗管教民警。为了让陈某配合管教民警工作,陈丽莉做了不少功课。陈丽莉留意到,陈某入监后,家人从未来看望她,也没人给她送生活用品。原来,陈某是个弃儿,养父母把她养大,有了弟弟后,养父母对她的关爱减少。后来知道身世的陈某心生叛逆,放弃学业,混迹社会,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陈丽莉决定耐心管教,用真情感化她。“关心照顾她的生活,这是一个好的切入点。”陈丽莉想。
牙膏、牙刷、毛巾、香皂……凡是能想到的生活物品陈丽莉都为她准备好了。陈某身体健康较差,每次生病,陈丽莉都一勺一勺地喂陈某。
无声的关怀像阵阵暖流,渐渐地感化了陈某的心,她终于忍不住对陈丽莉哭诉:“我就是一个多余的人,从没有人真心关心我,没想到你不嫌弃我,陈姐,你比我的亲人还亲。”
陈丽莉发现陈某爱干净,衣服都叠得整整齐齐、生活用品都收拾得井井有条,便对她说:“衣物叠得又整齐又美观,监室卫生也一定能干得好。”被“委以重任”的陈某干劲儿高涨,把监室内务管理得有模有样。
就这样,陈某每次取得微小进步,陈丽莉都及时肯定表扬,而当她出现思想波动和错误行为时,陈丽莉也会严厉批评、及时纠正。
陈丽莉像姐姐、又像妈妈,经过日复一日的点滴相处,陈某终于卸下了坚硬的“防御盔甲”,她说:“不交代真实案情我都对不起陈姐。”坦白案情后,如释重负的陈某扑在陈丽莉肩头痛哭流涕。
陈某生日当天,陈丽莉为她举办了一场特殊的“庆生”活动。活动上,她将一个手帕送到陈丽莉手中,上面绣了一首小诗,其中写道:“涓涓细关爱,谆谆教导情;回报大恩德,但愿在此生。”
刚入监时的“刺儿头”最终被陈丽莉的真心真情感化,她也是多年来陈丽莉教育转化的40余名在押人员之一。现在,陈丽莉总结摸索出的综合采取价值观教育、人文关爱、传统文化熏陶、亲情辅助等教育管理措施,已成为吉林市看守所女子监管中队的工作理念和行为追求。
陈丽莉说:“虽然她们触犯了法律,但是只要尊重她们,把她们当做亲人和朋友,真心相待,她们就会接受教育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