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集中发放执行案款27万余元
2022-08-15 09:17:52
中国法院网讯(范丹 曾显国)8月11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举行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为65名被害人发放执行款27.972万元。
被告人钟某、陈某二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不等。同时,责令被告人钟某、陈某二人共同退赔65名被害人损失2716.0091万元;责令被告人钟某退赔被害人某银行16916.64元。
2021年6月,案件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宁化法院执行局依法采取对查封的两名被告人财物进行处置、提取两名被告人收入等系列执行措施,在扣除银行抵押优先债权后将剩余27.972万元依法分配给受害人。
为确保此次执行款发放活动的顺利进行,执行法官在案款发放前进行了逐一核对,确认集资参与人信息,仔细按比例计算发放金额。鉴于该案执行标的大,涉案人数较多,为保证执行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案款发放仪式上,执行法官向集资参与人通报了该案执行进展情况,并表示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