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公司开发可刷流量的群控软件被起诉 判决停止不当行为并赔偿60万元
2022-08-10 09:41: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倩 张建国
 

  某公司开发群控系统软件,可同时操控几十台乃至数百台手机,能批量登录虚假短视频平台账号,还能一键刷视频、评论及私信粉丝等,给短视频账号刷虚假粉丝量、给直播间刷虚假人气数据,造成一种热度假象。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对原告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60万元。

  该案原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是某短视频平台的运营方。被告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通过其开设的某群控网站专门宣传其开发运营的群控系统,该群控系统涵盖批量登录账号、粉丝互相关注、转发视频、点赞、私信、直播间群发消息、榜单粉丝关注等54项功能。其通过模拟真人行为规律,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规模化、自动化批量操作,制造大量虚假流量、数据,意图达到其所宣称的暴力推送和引流的效果。

  原告认为,被告通过涉案群控系统削弱了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损害了其运营模式和服务的正常运行,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运营、宣传、推广相关软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450万元。

  龙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的经营范围虽不一致,但被告依托该短视频平台的海量用户资源,通过群控系统干扰平台的正常运行,利用了平台的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交易机会,获取竞争优势,原被告之间的经营利益此消彼长,故应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竞争关系。

  从经营者利益而言,该短视频平台通过一整套基于完播率、评论数、点赞数、分享数等若干重要指标形成的算法程序向用户智能精准推荐优质视频内容,该机制依赖于真实可靠的数据。被告运营的群控系统可实现针对短视频平台的养号管理、视频管理、点赞私信管理、截流管理等,其无视平台的用户协议,利用该群控系统妨碍了平台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干扰了平台的精准分发机制,破坏平台的评价体系和产品的生态环境,进而影响原告流量变现和内容变现的增值收益机会,损害了原告的整体商誉及市场竞争优势。而且群控系统产生的大量虚假流量、数据会额外增加服务器的负担,原告为甄别虚假流量、数据需要加强监控手段并进行技术升级,这势必增加原告的运营和风控成本。

  此外,从消费者利益和市场秩序两个角度而言,被告群控系统产生的虚假流量、信息严重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直接影响用户的体验感,还可能危害到用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给诈骗等网络黑灰产业提供便利工具,威胁网络空间的安全。因此,被告的行为明显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具有不正当性,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