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2022-08-10 08:32: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继勇 张昕曦
 

  8月9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省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并发布了10起典型案例。

  据悉,山东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服务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851件,审结769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5450件,审结5628件,其中受理一、二审涉外海事案件407件,审结390件。

  同时,全省法院加强涉外商事海事纠纷调解,使双方回归合作共赢,满足中外当事人多样化差异化的司法需求。青岛海事法院加强“海事调解中心”建设,强化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海事调解的职能作用,构建符合海事案件特点的多元解纷机制,诉前化解率达36.93%。

  此外,山东法院还严格按照有利于仲裁协议有效的原则解释仲裁协议,维护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和执行力,充分发挥司法对仲裁的支持与监督作用,为中外当事人申请仲裁提供司法支持。自今年1月1日以来,山东高院共审结仲裁司法审查案件33件,不同意下级法院对仲裁协议作否定性评价案件9件,有27.2%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被改为肯定性评价,为仲裁解纷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完善司法协助工作机制,确定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担任司法协助专办员,为中外当事人畅通司法救济渠道。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山东高院共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177件,区际司法协助案件143件,限制出境案件223件,涉及27个国家和地区。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