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宣传引导、从严督导问责、创新制度机制,落实落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想问、不能问、不愿问”的良好氛围日渐形成,龙岩市两级法院司法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1.“宣”字发力,唤醒“不想问”的内心自觉。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三个规定”制度规定和典型警示案例通报列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扩大会议学习内容,常态学、反复学,做到入脑入心;定制“三个规定”宣传彩铃,食堂等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警示案例,唤醒干警“不想问”的内心自觉,让“逢问必录”成为习惯。二是发挥“头雁”效应。发挥领导班子“头雁效应”,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带动全体干警放下思想顾虑如实填报。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全市法院班子成员组团深入党政机关集中宣讲“三个规定”,制作动画宣传视频,向全市各单位推送、播放,提升“三个规定”的社会知晓率,引导全社会防止干预司法。
2.“严”字加码,营造“不能问”的良好氛围。一是严格跟踪督导。组建两级法院“三个规定”联络员工作群,由辖区法院督察室负责人、支部纪检委员兼任联络员,实行“月末最后一周的首个工作日集中提醒、月底跟踪督办”,以点带面,精确到人,确保全员填报。二是严把填报关口。“清单式”罗列领导干部履职需要和非履职需要过问案件的情形,厘清政策界限,明确违规情形;龙岩中院督察室设立“三个规定”填报咨询热线,由专人负责实时答疑,向联络员推送填报记录易混淆“清单”,督促指导联络员把牢初审质量关,督察室把好最后审核关,避免误填误报和被动返工。三是严肃曝光问责。对记录填报消极应付、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适时发出督察建议函、警示督办函,视情问责;逐月甄别分析“三个规定”填报数据信息,对违反“三个规定”者、案件倒查发现不如实记录者,予以通报曝光、追责问责。
3.“制”字固本,形成“不愿问”的长效机制。一是实行结案必审批制度。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结案审批内容,案件承办人报结案件时应如实填报执行“三个规定”详细情况,附卷存档备查。二是实行疑难案件必审查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会议在讨论研究疑难复杂案件时,案件承办人应当首先如实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否则不予列入相关会议议题。三是实行综合考评制度。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公务员考核和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干部选任、法官等级和公务员职级晋升重要考察依据,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四是实行“零报告”约谈制度。常态化约谈“零报告”辖区法院一把手、连续三个月“零报告”部门负责人,确保两级法院“每月破零”。
(作者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