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龙山区法院确保“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到位
2020-05-28 16:05:28
中国法院网讯(吴少文)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同学、熟人及代理案件等关系,打探案情、查询信息、请托说情、干预案件、违规批转材料,这些行为都属于违规过问干预案件,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秉公办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反应强烈。近日,为有效遏制上述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防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确保“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到位,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厘清党组(班子)责任、“一把手”责任、党组(班子)成员责任,形成责任明晰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同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做实做细做深记录报告工作,明确问责范围,做到有责必问。
强化学习,筑牢底线意识。结合“加强管理年”活动,把“三个规定”有关要求纳入教育培训内容,迅速传达学习。印发“三个规定”学习手册等相关资料,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狠抓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纳入主体责任检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等影响司法公信的突出问题。定期对干警违反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进行通报,对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同时,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注意规范诉讼服务,完善当事人接待制度,善用通熟易懂的语言和方式进行沟通交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使内外部监督相结合,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对问题及时处理。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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