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当日北京密云区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2-08-03 09:42: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岩 李萌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签发北京市首份适用《规定》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张某认为李某脾气暴躁,曾多次对张某进行打骂,并殴打继子。2021年张某患病出院后居住在其父母家,与李某处于分居状态。李某持刀至张某父母住所,将张某及其父母扎伤,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入狱前扬言要对张某进行报复。李某将于近期出狱。现张某想要离婚,但又担心李某出狱后出现通过电话、暴力等方式再次威胁、骚扰自己,对本人及亲属实施家庭暴力,故于2022年7月29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密云区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李某对张某实施过家庭暴力,现张某有再次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已经对张某的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和损害,遂依照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以及新规,依法作出禁止李某对张某及其近亲属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李某骚扰、跟踪并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张某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明确在惩戒条款中加入违反该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相颖表示,针对家庭暴力取证难的问题,新规降低了证明标准,达到“较大可能性”即可,而不需要达到“高度可能性”。本案综合现有证据认定李某再次实施家庭暴力的可能性较大,并且此次《规定》明确了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正是张某所最需要的保护方式。此外,在保护令的惩戒条款中加大了惩治力度,增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威性。

  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为人身安全保护令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充分发挥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预防功能,进一步消除该类案件在受理和作出等程序中的各种障碍;突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权益保护的时效性,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的形式被进一步明确,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减轻了当事人的举证负担,为正遭受或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申请人提供更加坚实可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