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莘县:当事人“不跑腿”就拿到了执行款
2022-07-12 10:53:27
 

  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现在法院办案天数越来越少了,服务也越来越好了,一趟没用跑,我的案子不到半月就把钱执行过来了。”7月9日,一起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某在给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送锦旗时由衷地赞叹道。

  李某是一名饲料生产经营者。近两年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养殖行业受到很大影响,他卖出去的饲料,欠款的越来越多。为此,他在法院起诉了不少案子。以前案件判决了,他还要跑到法院立执行案子,中间可能因为约谈还要来两到三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次通过法院宣传,李某知道了可以通过手机就能立案的信息。于是,他按照立案流程说明,从手机上登录法院立案系统,在上面自动生成了执行申请书,提供了自己的收款账号,不到10分钟,就完成了立案。

  案件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法官通过视频的形式对申请执行人李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并通报了案件执行情况;后按照李某提供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到位案款30000元。当日,该院即通过案款系统将执行款打到李某的账户并通知了李某,此案得以执行完毕,前后用时14天。李某收到案款后,对法院的便民利民举措以及办案效率大加赞赏,逢人就讲:“现在执行案子真是太方便啦!”

  今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上级法院部署,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活动创建中,该院创新办案模式,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趟”,甚至一趟都不用跑就解决纠纷,收到了良好效果。

  “案子办得好不好、裁判结果能不能执行,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最直接的评价。我们以此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打官司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痛点堵点问题,不断增强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创新司法为民的途径和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斌如是说。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