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又是一年毕业季,刚刚走出校园的“职场小白”在应聘到一份令人心动的工作的同时,烦恼也接踵而至,租房成为摆在面前的第一大难题。要不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二房东”靠不靠谱?租房后能不能随心所欲装饰自己的小屋?相信对这些问题有疑问的“职场小白”不在少数。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马胜男将通过以下几个法律小问答为您答疑解惑,规避租房风险。
1.要不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毕业典礼临近,小白的学生生涯正式结束,望着空荡荡的宿舍和打包好的行李,小白在迷茫与忐忑中打开了某租房软件,几经挑选终于选定了一处房子,却在签约时被告知房东人在外地无法签约,可以口头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房,面对这种情况小白陷入了疑惑,“要不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呢?”
普法小贴士:口头承诺不可信,书面约定是必要。审查合同要仔细,落子无悔难更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二房东”靠不靠谱?
经过与房东的一番交涉,小白终于和房东达成一致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却在签约前得知与自己签约的是二房东。“二房东到底靠不靠谱呢?”一个大大的问号涌上小白的心头。
普法小贴士:遇到“二房东”不要慌,查明转租权是关键。房东授权无影响,无权转租风险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房屋及设施有质量问题怎么破?
看到“二房东”出示的转租同意书,小白半信半疑拨通了房主的电话,在得到肯定答案后,小白终于松了一口气,开开心心搬进了新房子。在住了一段时间后,家中的家电、顶棚却因为多年失修相继损坏,小白无奈的想,“这该怎么办呢?”
普法小贴士:租赁物使用要依约,正常使用不必赔。租赁物使用无过错,发生损害房东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租房后能不能随心所欲装饰自己的小屋?
本着“房子是租来的吧,但生活不是”的理念,小白决定好好装饰自己的小屋。看着社交平台上令人眼花缭乱的经验贴,其中不乏对房屋进行“改头换面”的改造,小白不禁心生疑问:“租房后能不能随心所欲装饰自己的小屋呢?”
普法小贴士:改善增设要同意,不经同意需担责:未成附合可拆除,形成附合看情况。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