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营商汇聚力量 法治护航经济发展
2022-07-07 10:47: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建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人民法院应发挥主力军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司法新动能。

  一是把好“统筹关”,彰显司法担当。要提高政治站位。必须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要践行司法为民。必须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用情、用心、用力解决企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必须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浓厚氛围,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健康发展厚植法治土壤。

  二是抓住“关键点”,提升司法质效。扣紧时间点,实现智能化。秉承“最多跑一次”服务理念,通过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线上开庭等信息平台,实现跨域解纷、全流程解纷、指尖解纷。找准需求点,健全一站式。建立涉企纠纷专门团队,负责指导、办理涉企案件。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涉企案件立审执无缝衔接,努力压缩各节点的流转周期。把握着力点,解纷多元化。尽可能将涉企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执行前,用庭前、执行前的和风细雨,借助多方力量资源,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渡难关。

  三是织密“安全网”,传递司法温度。在“防”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亲商、护商、稳商措施,持续开展“暖企行动”,建立健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机制。系统梳理市域涉企案件审判情况,提出司法建议,为企业规范运营提供有益参考。在“护”上下功夫。开设“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先审核、立案、保全、排期、调解、判决、执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立金融案件调解室,完善涉旅纠纷解决机制。在“惩”上下功夫。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公正审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扰乱市场金融秩序犯罪案件。强化执行攻坚,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四是创新“方法论”,打造司法精品。做到司法最为民。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加强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快推进“执转破”制度,降低破产企业债权人维权成本。做到司法最公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平台应用,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做到司法最高效。着眼司法公正更快实现,提升审判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严格审限和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加强长期未结案件监管,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责,倒逼办案质效提升。

  五是戴上“紧箍咒”,凸显司法力度。严格工作标准。立案窗口干警,要为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民商事审判部门干警,要妥善处置涉企纠纷,树立“纠纷我解,难事我办”的理念;刑事审判部门干警,要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加强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保护;执行部门干警,要强化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加大执行力度。改进司法作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力。从严治党治院。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身边反面典型,以案释纪说法。

  (作者系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