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南溪区:承诺到期无钱还 母亲卖菜替儿还债
2022-06-30 09:35:07
中国法院网讯 “这是3000块钱,拖了那么长时间,今天才还给你,确实只有这点能力了,感谢你的大度,不再追究利息了。”6月29日,被执行人赵某(化名)的母亲钱某(化名)在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将差欠申请执行人李某(化名)的3000元欠款交给了李某。至此,该起朋友之间临时性借款纠纷执行完毕。
李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南溪区法院于2022年2月份立案执行后,经调查未发现赵某有银行存款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二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约定到5月底一次性付清本金及利息4000元,案件暂时终结执行。近日,李某向执行法官反映赵某一直未按协议履行。获悉该情况后,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金额较小,于6月28日到赵某家中走访调查,仅找到赵某母亲钱某,据钱某介绍“赵某在五月份的时候,骑摩托车摔伤了腿,用去了很多钱,现在都还在医院养伤,没有钱还的”,并提供了相关就医证明,同时钱某表示“自己最近卖菜积攒了一点钱,想办法保证能够将差欠的本金3000元还上,但约定的利息1000元就实在困难了。”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遂与李某沟通,经过沟通,李某也表示愿意让步。6月29日,赵某母亲钱某与李某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钱某从口袋拿出一沓现金,一张张数出3000元钱支付给了李某,也再次感谢李某的宽宏大量。李某虽有一丝不情愿,但考虑到赵某确无还款能力以及钱某卖菜凑钱还款,还是表示放弃对其他利息要求。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