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彭屏 周开锋 郑长松)6月10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雷霆出击、重拳惩赖,打响“酒都利剑百日攻坚”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执行行动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见证执行”集中行动第一枪。
精心组织 重拳出击
6月9日下午,翠屏区法院召开专项执行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细化行动方案、确定行动目标、落实职责任务、明确纪律要求。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松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安排、精密部署,加强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监督,做好宣传引导,确保专项执行行动取得预期效果,让胜诉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报告晓卫书记,翠屏区法院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参战干警52人,出动警车8辆、执行案件30件,准备就绪,请您下达行动指令。”10日上午,汪松在全市法院“酒都利剑百日攻坚”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仪式现场,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晓卫报告。
“按计划执行!”随着刘晓卫一声令下,翠屏区法院参战干警兵分三路,剑指“老赖”、雷霆出击,开展腾退房屋、查人找物、集中约谈等工作,掀起强大攻势。
启动仪式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敏作了动员讲话,对此次专项执行行动提出要求。
随后,汪松返回翠屏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视频连线现场指挥调度专项执行行动。
集中约谈 敲山震虎
“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法院的法定职责,严厉打击‘老赖’我们绝不手软,失信将寸步难行,希望你们认清形势,自觉履行义务。”当天上午10时,该院在审判法庭开展“集中约谈”行动,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余雪功对14件涉民生执行案件的20名被执行人开展集中约谈,释明法律法规,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敦促他们主动履行义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受邀见证约谈。
“感谢法官的释法,由于我法律知识欠缺,不知道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将面临那么严重的法律后果,我现在就把全部执行款交到法院。”被执行人刘某说道。
2021年12月22日,原告四川某物业管理公司因被告刘某、张某某未缴物业费将其二人诉至法院,诉求判决二被告支付物业费4935.44元、违约金300元。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刘某、张某某向原告支付物业费4935.27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张某某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四川某物业管理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受理立案执行,两被告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小区安全隐患多、收费标准不统一等为由拒不支付。
集中约谈后,执行法官单独对被执行人刘某释法明理,刘某恍然醒悟,主动将物业费、执行费、诉讼费共计5010.27元交到法院。
截至当日下午17时,“集中约谈”行动共执结案件4件,执行到位金额22.5万元;促成和解结案3件,涉案金额1943万元。
强制腾退 铁腕维权
“报告指挥长,强制腾退现场已经准备就绪,请您指示。”“按计划进行!”汪松在翠屏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下达指令。上午10时,该院按照此前精心制定的强制腾退方案,对位于翠屏区合江门街道刘臣街的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并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人员、媒体记者、街道社区代表等见证监督。
2021年6月23日,翠屏区法院立案受理宜宾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郭某某、宜宾市翠屏区某宾馆返还原物纠纷案。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郭某某、宜宾市翠屏区某宾馆腾空、返还原告宜宾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翠屏区刘臣街的房屋。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郭某某、宜宾市翠屏区某宾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宜宾某商业银行申请强制执行。翠屏区法院多次前往开展执行,被告均不配合工作,拒不执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并交付原告。
本次强制腾退从上午10时开始,到下午17时结束,历时7个小时,共清点搬离空调、热水器、沙发、床等物品10车次,全部转运至指定仓库存放。
当天的行动中,翠屏区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52人、车辆8台,集中约谈被执行人20人,集中冻结存款871万元,扣划被执行人财产价值45万元,搜查被执行人住处1处,查封被执行人房产32套,车辆38台,强制腾退房屋1处(24套),罚款2人0.8万元,执结案件15件,执行到位金额145.5万元,达成执行和解涉案金额1943万元。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将重点围绕“办实事、提质效、促规范”,聚焦涉及群众最多、涉及利益最广、最容易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的案件,精准发力,集中攻坚,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老百姓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